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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上面有提到【桃園縣】跨區至【台北市】營業是否合法問題 所以花了一點時間來尋找資料 首先根據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九十一條附表七修正規定】 主事務所所在地至其鄰近之縣(市) 一、基隆市-新北市、臺北市、桃園縣、宜蘭縣。 二、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基隆市、宜蘭縣。 三、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桃園縣、宜蘭縣。 四、桃園縣-新北市、臺北市、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 五、新竹縣-桃園縣、苗栗縣、新竹市。 六、新竹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 七、苗栗縣-新竹縣、臺中市、新竹市。 八、臺中市-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 九、南投縣-臺中市、彰化縣。 十、彰化縣-臺中市、南投縣、雲林縣。 十一、雲林縣-嘉義縣、彰化縣、嘉義市。 十二、嘉義縣-臺南市、雲林縣、嘉義市。 十三、嘉義市-嘉義縣、臺南市、雲林縣。 十四、臺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嘉義市。 十五、高雄市-臺南市、屏東縣。 十六、屏東縣-高雄市、臺東縣。 十七、臺東縣-屏東縣、花蓮縣。 十八、花蓮縣-宜蘭縣、臺東縣。 十九、宜蘭縣-新北市、花蓮縣、基隆市、臺北市。 二十、澎湖縣。 根據上表所表示,只要是相鄰縣市皆可營業 所以【桃園縣】的車子是可以到【台北市】來營業的 另外需注意的是桃園縣計程車起跳價為$95元,續跳價250公尺5元,等待時間2分30秒5元 台北市計程車起跳價為$70元,續跳價250公尺5元,等待時間1分40秒5元 桃園縣計程車起跳價較台北市計程車起跳價多$25元 等待時間為30秒1元較台北市20秒1元少,約為每分鐘少1元 所以如果在台北搭乘到桃園縣的車子換算價應為 (總價-$25元)+(等待時間分鐘數*$1元) 例如總價為$225元,等待時間為11分30秒 則乘客應付 (225-25)+(11*1)=$211元 那麼跨區營業有什麼罰則呢? 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3款】規定 三、車輛應在核定之營業區域內營業,不得越區營業,其營業區域依附表七之規定。 根據【公路法第77條】規定 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違反依第七十九條第五項所定規則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九千 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其違規營業車輛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或定 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並吊銷其非法營業車輛之牌照,或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 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根據【公路法第79條第五項】規定 汽車及電車運輸業申請資格條件、立案程序、營運監督、業務範圍、營運路線許可年限及 營運應遵行事項與對汽車及電車運輸業之限制、禁止事項及其違反之罰鍰、吊扣、吊銷車 輛牌照或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要件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結論 1.桃園縣計程車可至雙北市營業,唯乘客搭乘時須注意差別費率之換算 2.跨區營業會處罰$9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 ※ 編輯: XiaoBaoLa 來自: 211.75.167.66 (12/03 15:19)
Nikon1992:好像不太正確,雙北基宜的都不能跨區到桃園去耶! 12/03 17:28
Nikon1992:剛查了一下,應該是我弄錯了,我再查清楚點。 12/03 18:02
LT134P:所以也沒硬性規定鄰近縣市的跨區營業要不要照表囉? 12/03 21:57
postal:北北基宜的計程車可以到桃園載客 費率一律依上車地點 12/03 22:41
postal:的費率收費 有些縣市政府會印換算表給司機參考 12/03 22:42
postal:講錯了 宜蘭不行 12/03 22:45
a157c633:等待時間換算方式好像有點錯誤! 12/04 06:27
mooncat666:桃園跳表起就是80元…我坐過其實有點不太開心= = 12/07 13:31
XiaoBaoLa:這邊是用新費率下去計算,舊費率80元的話其實相差不大 12/08 14:55
XiaoBaoLa:宜蘭不能到桃園是因為沒有【相鄰】 12/08 14:56
XiaoBaoLa:如果有錯誤的地方還望同行不吝指證 12/08 14:56
XiaoBaoLa:另外我一直找不到關於桃園機場載客的相關罰責與適用法條 12/08 14:57
junji:宜蘭桃園有相鄰 但是是偏鄉相鄰 12/08 21:02
junji:起跳80不開心 那去其他地方可能... 80已經是全國第二低 12/08 21:04
junji:以營業區來看 桃園縣車能跑的區域 最多都會區 12/08 21:10
edctw:肚爛了,上次被坑錢,在新北市搭車他說他是桃園的 01/21 00:47
edctw:四樓說的可以提供出處嗎? 01/21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