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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tudy 看板] 作者: mysheros (123) 看板: study 標題: Re: 關於經濟學和法律 時間: Thu Aug 10 01:44:57 2006 『請問唸經濟學需要用微積分當基礎嗎?』 不知您是上哪間學校 以我本身的經驗 法律系的數理,只要具備四則運算的能力就足夠了 對於法律系的學生,經濟學老師不會上太深,也不會太刁難 『有什麼書是法律新鮮人必看的呢?』 相較於法律相關書籍 倒是建議可以先看看與法律有關的電影 例如:法網邊緣、造雨人、失控的陪審團 Stephen周的電影當然也不錯啦! 只是我覺得手法上,都只是讓對方說溜嘴就是了... 我自己在大一大二摸索了很長一段時間後,才找到屬於自己的讀書方法 在此提供小小心得讓您作為參考 若有不正確的地方,歡迎指正 :) 1.『以法條為依歸』 法條是解決法律問題最強悍的依歸 在此簡單以民法12條為例 「第 12 條 滿二十歲為成年。」 故縱使高中生摟著女朋友說「我已經轉大人了」 他還是一樣只是個小朋友 法條將是您這四年,甚至是一生所需研究的 「那買書幹嘛? 我把法條背下來就好了嘛!」 也曾有商學系的同學對我說 「法律? 很難嗎? 不是背一背就好了?」 以前曾經看過一則新聞 一位小六女生說將來的志願是當律師 因此他媽媽很驕傲的說 「我女兒的休閒活動不是看小說看電視,而是背法條」 法條之意義若僅係存於字面上而如此膚淺 許多民法老師也不會因此頭髮掉滿地 法條所涵蓋的內容和爭點,絕不是只依字面即可瞭解 而教科書與老師正是輔助你瞭解內涵 所以建議您 「多翻法條沒事,沒事多翻法條」 在翻開民法總則之前,不妨先將總則152條的法條完整看過 心中有個粗淺概略的印象後,再來研讀 相信更能瞭解法條的深層意義。 若一開始便直接栽入教科書上分歧的學說裡 很容易產生「見樹不見林」的問題,而難以建立自己的體系。 2.『加強國文能力』 法律不只內容艱深 書上的用詞也很艱澀 「有字天書」也是常有的事 建議您讀書時,可以自己的話來理解 但這僅止於思考 應考時對於文字的琢磨仍須做轉換 即便是連接詞也一樣 「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果如是」 「事實上咧」=「實則」 「可以」=「非謂不得」 這主要還是為了看起來有學問 但相信對您來說應該不成問題 在此僅係一注意事項 只要不要像宋李氏一般 「我宋李氏跟楊秀珍現在叉叉知縣大老爺。」 應該就可以了 3. 『思考、恆心、毅力、耐煩』 老掉牙的建議 不是危言聳聽 但準備國考路真的很漫長 今日多準備一分鐘,就能早一分鐘考上 以前國文陳興老師曾說 「考試比得不是誰記得多,而是比誰忘得少」 耐得住煩,就能得到成功 而您將來面臨法律上的龐雜問題 林秀雄老師也曾說 「我思故我在,否則只淪為被傳授的客體」 通說不一定是對的 大師說的話也不一定就是對的 學說不一定說採哪一個比較正確 甲說乙說丙說 你自己說的最重要 解題的最後,一定要附上自己的見解 「依管見...因...故xxx之見解較為可採..」 不然縱使寫上一堆學說也是枉然 自以為是的說了一些建議 最後祝您一切順利 加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52.109
lovingwing:依管見...莫名想推... 08/10 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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