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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 我講清楚比較好~ 富邦A miles白金卡~可以使用機場貴賓室~ 只要在收到白金卡後~在打電話去申請新貴通卡 就可以享用"新貴通"全球貴賓室 當中銀行聲名~必須刷該次機票~或80%團費~ 現在問題在於~當時申辦新貴通在國內機場國內線並沒有出現~ 因此使用上並沒有國內外的爭議~ 但去年11/10我在松山機場~發現有新貴通卡可以使用~ 由於身上有A miles卡~也有新貴通卡 我刷了立榮航空"金廈一條龍"套票前往廈門~ 因此~原則上我是刷了全額的機票~ 照理~我可以享用該新貴通全球貴賓室服務~ 但現在富邦要跟我收錢~ 因為他主張...只有國際線得以使用新貴通貴賓室~ 但我打開富邦白金卡全球機場貴賓室使用須知 完全沒有附註:國內機場不得使用的規定~更沒主張唯有國際線的字眼 因此我不想付這筆費用 個人認為~富邦的條例自己沒有定義清楚~ 等顧客使用了~才直接跟顧客收取費用~ 事後只會說~道歉~沒注意~沒辦法會加強~ 而且事情發生是11月的事~ 現在都一月~還是我自己看到帳單才知道~ 富邦完全對松山機場冒出新貴通貴賓室的事沒有反應~ 等發現卻又不想吸收這個虧本的客戶福利.... 引此轉嫁回消費者 我中間12月份還去一次 期間因為沒收到帳單~讓我誤以為這貴賓室可依條例使用.... 現在我覺得我權益受損.... 我並沒有不當使用~是銀行不明確在先~不該由消費者承擔... 於是我找到法條了 我遇到一個法律碩士 他說適用於民法"適用契約" 因為銀行本身契約沒有主張~也沒有聲明 就算變更也沒有通知 依據契約~我可以使用貴賓室~ 所以~若銀行要收費~我可以主張不付款 可找消保官~消基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 但~並沒有罰則~所以也是只能請銀行"必須"解決.... 唉...也只有跟他拼了... ※ 引述《renefourier (拒喝百事可樂!)》之銘言: : 最近被銀行耍 : 吃了個悶虧~ : 可惡~ : 台北富邦銀行 : 這麼大的一家銀行一點作為都沒有~ : 只會打電話來說~抱歉~造成您的誤會跟您做說明~ : 廢話~都要跟我收款了 : 我還需要說明個屁啊~ : 說到最後好像是我自己的錯一樣 : 他們銀行自己語焉不詳都沒有錯~ : 所以我要自己承擔損失 : 還有這種事~ : 他們公司寄來的規定文件可都有留著~ : 不知道怎麼知道投書壹青天~ : 為了八百塊~跟他衝了~ : 誰怕誰~沒事還把我心情弄得這麼不爽~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88.191 ※ 編輯: renefourier 來自: 218.166.88.191 (01/15 23:06)
shaoan:加油 01/17 00:54
shaoan:http://tinyurl.com/wdx7x 01/17 13:52
renefourier:剛剛打電話要求把該筆費用列爭議款~該名客服說要幫我 01/18 11:47
renefourier:爭取~這是緩兵之計?還是銀行打算稍微讓步? 01/18 11:48
renefourier:報告一下最後的結果!富邦讓步了~有滿意的結果! 01/22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