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nefourier (拒喝百事可樂!)
看板TA_AN
標題Re: 有沒有人知道壹青天要怎麼投書?
時間Mon Jan 15 22:59:55 2007
事情是這樣...
我講清楚比較好~
富邦A miles白金卡~可以使用機場貴賓室~
只要在收到白金卡後~在打電話去申請新貴通卡
就可以享用"新貴通"全球貴賓室
當中銀行聲名~必須刷該次機票~或80%團費~
現在問題在於~當時申辦新貴通在國內機場國內線並沒有出現~
因此使用上並沒有國內外的爭議~
但去年11/10我在松山機場~發現有新貴通卡可以使用~
由於身上有A miles卡~也有新貴通卡
我刷了立榮航空"金廈一條龍"套票前往廈門~
因此~原則上我是刷了全額的機票~
照理~我可以享用該新貴通全球貴賓室服務~
但現在富邦要跟我收錢~
因為他主張...只有國際線得以使用新貴通貴賓室~
但我打開富邦白金卡全球機場貴賓室使用須知
完全沒有附註:國內機場不得使用的規定~更沒主張唯有國際線的字眼
因此我不想付這筆費用
個人認為~富邦的條例自己沒有定義清楚~
等顧客使用了~才直接跟顧客收取費用~
事後只會說~道歉~沒注意~沒辦法會加強~
而且事情發生是11月的事~
現在都一月~還是我自己看到帳單才知道~
富邦完全對松山機場冒出新貴通貴賓室的事沒有反應~
等發現卻又不想吸收這個虧本的客戶福利....
引此轉嫁回消費者
我中間12月份還去一次
期間因為沒收到帳單~讓我誤以為這貴賓室可依條例使用....
現在我覺得我權益受損....
我並沒有不當使用~是銀行不明確在先~不該由消費者承擔...
於是我找到法條了
我遇到一個法律碩士
他說適用於民法"適用契約"
因為銀行本身契約沒有主張~也沒有聲明
就算變更也沒有通知
依據契約~我可以使用貴賓室~
所以~若銀行要收費~我可以主張不付款
可找消保官~消基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
但~並沒有罰則~所以也是只能請銀行"必須"解決....
唉...也只有跟他拼了...
※ 引述《renefourier (拒喝百事可樂!)》之銘言:
: 最近被銀行耍
: 吃了個悶虧~
: 可惡~
: 台北富邦銀行
: 這麼大的一家銀行一點作為都沒有~
: 只會打電話來說~抱歉~造成您的誤會跟您做說明~
: 廢話~都要跟我收款了
: 我還需要說明個屁啊~
: 說到最後好像是我自己的錯一樣
: 他們銀行自己語焉不詳都沒有錯~
: 所以我要自己承擔損失
: 還有這種事~
: 他們公司寄來的規定文件可都有留著~
: 不知道怎麼知道投書壹青天~
: 為了八百塊~跟他衝了~
: 誰怕誰~沒事還把我心情弄得這麼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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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enefourier 來自: 218.166.88.191 (01/15 23:06)
推 shaoan:加油 01/17 00:54
推 renefourier:剛剛打電話要求把該筆費用列爭議款~該名客服說要幫我 01/18 11:47
→ renefourier:爭取~這是緩兵之計?還是銀行打算稍微讓步? 01/18 11:48
推 renefourier:報告一下最後的結果!富邦讓步了~有滿意的結果! 01/22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