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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rHuang (Let there be one)》之銘言: : 不好意思 : 實在找不到精華區有什麼有關待廢板領回的規定 : 可不可以麻煩組長直接將TYSH49-310回復正常? : 謝謝 1) 經小組長查證或使用者檢舉,超過三個月無廣告以外的本站文章發表。 2) 經小組長查證或使用者檢舉,看板與原來申請的目的不符合者! 若為以上兩項,則看板將經過以下程序: 1. 查證屬實後,列入待廢除看板,把看版類別改成「待廢」。 列入待廢時,將在該板上貼出公告。 2. 由板主寫具體改善看版使用率的辦法向群組長領回看板。 3. 若此時,看板為無板主狀態,可由該板使用者申請連署板主。 並且,待廢看板的板主連署門檻降為原本的二分之一。 4. 待廢看版在二個月內如無人申請領回看板, 則保留看板精華區內容後,予以砍除。 請看第二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130.232
DrHuang:喔謝啦 06/23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