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Christmas eve
我和巴那 陪 大哥及其同夥
前往赫哲附近的怪店欲領取樂隊手錶
誰知那怪店耍賴 拿不著
於是我和八那 跟 大哥及其同夥 說掰掰
沿著重慶南路慢慢晃回那時還屬於我們的學校
在路上
巴那正式宣示
成為我的旗下藝人!!!
回到光復樓二樓司令台後面的那間教室
我撕下一張赫哲紙
得意地寫了一封信
然後生氣的檢討完超低分的歷史考卷
然後就到了離開學校的時間...
呵呵~~
高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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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你
站在海的前面
想說的話
在海的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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