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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No Name這個鞋子品牌? 這雖然算是名牌,但如果妳打算要買的話,先聽我說個故事。 話說我媽八月底去大陸玩, 出發前去No Name買了兩雙款式一樣,但鞋跟一雙高一雙低的鞋。 購買時她一直強調她是要穿去大陸玩的,鞋子絕對不能會滑, 店員也再三保證不會滑。 結果第一天她就滑倒了兩次(幸好沒受傷), 之後幾天就只好極為小心地扶旁邊的扶手或抓我爸的手走路,以免再滑倒。 回國後,她便決定要把其中一雙拿去換別雙, 其中一雙只有第一天搭飛機時穿過一下,近乎全新, 另一雙穿了八天,她想就算了。 到店裡時,小姐仔細地看了看鞋底,然後宣布:「這雙穿過了,不能換!」 事實上,不很仔細看,根本看不出有磨損痕跡, 就算賣給下一位客人,客人也不會發現是穿過的。 我們告訴她就是因為穿了才發現會滑,當初買的時候明明保證不會滑的。 但她仍是一句:「穿過就不行換!」 我媽說:「在百貨公司買的有問題都可以換。」 她說沒這種事,「如果每個客人穿出去都要回來跟我們換,我們還作什麼生意?」 我說:「如果大家都回來跟你們換,表示你們的鞋有問題。」 她說這款鞋很好賣,沒有什麼問題。 但我們告訴她事實擺在眼前,我媽穿了後,一天內連滑兩次,她平常幾乎不曾滑倒過, 同團的人連穿涼鞋、高跟鞋等走起來都好好的,就只有我媽的鞋穿起來很滑, 我們並非故意去走打過蠟的地方然後再來這裡跟店員找碴。 她仍強調穿過就不是准換!不然她們就虧了! 這種想法很要不得,她還說我們不懂開店是怎麼樣的, 問題是我媽也是開過店的、賣過東西的,我們懶得就這一點給她吵。 我告訴她商家對自己商品本來就要負「瑕疵擔保責任」(我連消保法都搬出來了), 她還一口否定。 反正,她就是強調:穿過就不給換,不然他們就吃虧了。 我們則強調:沒穿怎麼知道有問題,誰能用看的就知道這鞋會滑, 而且買的時候她們也保證過不滑。 雙方堅持己見,不肯退讓, 我們暗示她這樣作生意,小心我們叫大家不要來跟她買鞋, 她馬上得意起來:我們生意好得很,前一個客人才買了四雙鞋! 意思很清楚:少你一個客人,也不是什麼損失。 我問我爸,我說得沒錯,她們的確該負瑕疵擔保責任,本來就該換鞋給我們, 但她們有權要求我們補一點費用,因為我們畢竟已穿過鞋子。 這也合理,我們補一點費用,然後換雙新的,但店員連這也不肯! 我打去公平交易委員會申訴,這種惡劣店家不可姑息! 但是當對方問我一句話後,我就知道公交會可以廢了…… 他問:「當店員保證鞋子不會滑時,有沒有給你保證書?」 天啊!這年頭買鞋也要索取保證書? 看來以後買東西時,老闆跟你保證他的商品如何如何時, 我們恐怕要拿出一張紙把他保證內容寫下,請老闆簽名,以免我們權益受損! 不過這件事還是解決了, 並不是那店員突然良心發現,而是我們打電話到總公司去。 總公司的人非常有禮、客氣地問清楚情形,然後請我們把鞋子拿回原門市去換, 他們接受換鞋。 當然,我們不忘強調店員態度惡劣,還把她的樣子描述一下。 我們選了惡劣店員不值班的時段去換鞋,因為我跟我媽都不想再看到那嘴臉。 接待我們的店員還客氣地試圖解釋一下情形, 說他們賣鞋不是以不滑為標榜的,所以當初惡劣店員堅持不換也是有道理的, (但是明明就太滑了……) 這一說我就很不悅,告訴她這是買的時候她們自己說不會滑的, 最後還是換了一雙鞋,因為別的款式都沒有我媽適合的尺寸,所以就換一雙給我。 其實我實在不想要,因為我不喜歡他們賣的樣式。 至於我媽另一雙穿比較多次的鞋子,他們則收回處理,加強防滑。 事實上,我穿過後得到一個結論,真的很滑,下雨天時走路就變得很危險, 我在公館的騎樓行走時就發現了,在磁磚地上走就很滑,差點滑倒, 之後就非常小心地慢慢走,連在捷運站的電扶梯上都感覺到很滑。 或許妳覺得整件事都很可笑,因為最後還是換了一雙會滑的鞋, 但對我來說,還是有差別的, 我寧願穿滑鞋的是我,而不是我媽,寧願滑倒的是我,也不要是她。 所以我給大家一個良心建議, 如果妳想要買一雙在下雨天時走起路來有「滑行效果」、 可以用滑行方式向前快速移動(但妳可能其實是以屁股著地的方式在移動)的鞋, 那請務必一定要買No Name的鞋,它真的能滿足妳的需求! 如果妳不想要買具有此等功能的鞋,那請務必慎重評估! 所以,我不是在發動大家抵制他們 畢竟他們生意真的很好,(我真的不懂……) 我只是就個人經驗給大家一點建議, 也就是說,看妳的需要~ -- ^----^ < > < \ / > < __>_>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228.252
JianYi:你越來越幽默了,我喜歡 推 61.229.227.210 10/08
pemberley:呵 ^^||| 推 218.32.228.252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