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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SW (置之死地而後生) 看板: TFG38thMB
標題: 請學姊們幫個忙
時間: Fri Dec 14 13:59:35 2001
有關於校友團立案的事情
目前我們缺一個可以登記團址的地方
而團址的條件是
1 座落在台北市
2 住宅或商業區不限
不知道有沒有學姊家的房子願意借給我們登記的
只要房屋所有權狀和所有權人同意書就可以了
不過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自用住宅"的話會牽涉到房屋稅的問題
所以最好是非自用住宅或自家公司登記的地址
也就是有擁有兩間房子以上的或自己開公司的就可以借我們登記了
自用住宅就是每一家都可以拿一間房子來作為自己的住家
房屋稅只要繳1%
請學姊們幫幫忙 謝謝
若有意願者
請跟小雞聯絡我會說明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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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回到PTT信箱或
wwhhww@ms14.hi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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