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SW (置之死地而後生)》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FG38thMB 看板]
: 作者: LASW (置之死地而後生) 看板: TFG38thMB
: 標題: 請學姊們幫個忙
: 時間: Fri Dec 14 13:59:35 2001
: 有關於校友團立案的事情
: 目前我們缺一個可以登記團址的地方
: 而團址的條件是
: 1 座落在台北市
: 2 住宅或商業區不限
: 不知道有沒有學姊家的房子願意借給我們登記的
: 只要房屋所有權狀和所有權人同意書就可以了
: 不過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自用住宅"的話會牽涉到房屋稅的問題
: 所以最好是非自用住宅或自家公司登記的地址
: 也就是有擁有兩間房子以上的或自己開公司的就可以借我們登記了
: 自用住宅就是每一家都可以拿一間房子來作為自己的住家
: 房屋稅只要繳1%
: 請學姊們幫幫忙 謝謝
: 若有意願者
: 請跟小雞聯絡我會說明詳情
小雞啊 我們家應該可以用來登記團址
可是地價稅10%跟1%真的差蠻多的耶!!
嗯 讓我再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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