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檢調單位向高雄市議員心戰喊話後,截至目前為止,已傳出至少九名市議員已全盤
托出賄款資金流向,這些污
點證人根據檢調單位說法,將以『緩起訴』制度制裁。表面看來,我們檢調單位
雷霆行動,似乎回應了人民對改革黑金的期待,然而到最後,人民如果發現這個號稱
能把我國帶向『精密之司法』的緩起訴制度,竟然放過所有收到賄款高雄市議員,未
來四年都能透過電視螢光幕看到黑金議員在高雄市議會問政,不知道是否還能對檢調
單位拍手鼓掌!
去年我國參考德國、日本制度,在刑事訴訟法增訂緩起訴制度,欲透過日本行之有
年緩起訴制度,達到發揮篩檢案件功能,使向法院起訴案件大量減少,被譽為我國
採行當事人進行主義的配套措施,如今看起來,卻是司法機關僅為了減輕案件壓力
,卻犧失掉人民最基本的司法情感『漂白制度』。原本可以透過投票受賄罪將這些
因議長選舉收受賄款市議員起訴、判刑關進大牢畫面,卻將因為這個緩起訴制度而
讓這些市議員「合法脫罪」。黑金盤根錯節糾纏我們政治體制數十年之久,已嚴重
影響到我國政治運作和人民權利,全國人民對黑金政治忍耐度已經快到臨界點,檢
調單位
卻好像活在象牙塔裡,在『掌握賄款資金相當事證』後,竟還認為『袒護黑金』
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大剌剌祭出緩起訴制度,看似查緝黑金霹靂手段,其實
壓根就是玩弄人民司法情感。更誇張的是,檢調單位還增加緩起訴制度所沒有的
限制-『龜兔賽跑』,搞到最後,司法追求的不是實質正義,反而是投案速度,誰
是烏龜誰就要被起訴。
國民親三黨主席嚴厲指責、劃清界線政治手段,再加上民氣可用情況下,原本高雄市議會
議長選舉案,可作為我國揮別黑金政治第一步,最後可預見的將是『雷聲大、雨點小』
局面,除了朱安雄不能在當議長外,其他議員原班人馬繼續在市議會演出長達四年連續
劇,遑論什麼『全面改選、補選』天方夜譚。且讓人難以信服的是,為何僅有市議員可
以適用緩起訴制度?其他樁腳、白
手套為何不適用?標準在哪裡?
不起訴,就不會判刑,不判刑,就是無罪。全國老百姓,你們能夠相信,收賄款無罪
嗎?現在檢調單位已經明白告訴我們,我們收受賄款是無罪的,反正到最後,我們一
起來當『污點證人』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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