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quid (斯奎德)》之銘言:
: ※ 引述《Appleton (Glenn)》之銘言:
: : 呵呵,其實貨源相當夠呢
: 隱隱約約
: 跟毛已然超越阿浣
: 成為本班把妹界的第一把交椅
@@!!!
沒想到一年不見
社會的動態與時事變化如此快速阿^^
對了
之前我幫我阿姨問的問題
我說錯了
我媽媽說我阿姨的病似乎與肌肉萎縮症不一樣,
當初長庚給診斷的病名是﹝進行性末梢神經萎縮症﹞,
是否遺傳?未知!家族中未找到同病例,又曾經接觸過甲苯
是否傳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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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預見,SARS將會在一個月內席捲整個台灣寶島,如果大家繼續在那裡抗
議這個,反對那個,請政府一定要:
1. 即刻隔離所有"有可能感染"的人,不要等"確定"感染才隔離,那都已經太晚了。
2. 每個城市一定要指定一個大醫院專門收SARS病患以及做隔離用,不要把病患分開,醫護
人員也一定要確實做到保護自己以及多洗手,進出醫院要換乾淨衣物。
3. 宣導人民不要看完一個私人診所醫生,隔天又到另外一家診所看病,只要有發燒,就一
定要就醫!而且政府必須要指定只可以用某種車來載送可疑或已確認病患,救護車或這
種專門載送的車必須是免費,否則會造成民眾不願花錢的心理而不就醫。
4. 診所的醫生只要覺得病患有出現SARS的症狀,一定要強制留住病患,立即召喚救護車把
病人立即送往指定的醫院,不可以讓病人先回家。
5. 所有的醫院必須在醫院外面設立一個檢查站,將進出的人員都先量體溫後,戴至少N95
等級的口罩後,才可以進入,因為SARS特別會攻擊已經有其他疾病,抵抗力較差的人,
而根據在新加坡已經死亡的病患來看,都是已經有其他疾病的人最容易被SARS擊倒而去
世。
6. 死亡的人必須立即火化。
7. 無論輿論有多麼地大,無論反對的聲浪有多猛,請做該做的事、該罰就罰,這才是政府
該做的事!例如:那位在機場不肯量體溫的先生,其實,應該以" 蓄意謀殺"起訴他,罰
款實在太輕了!
8. 較大的機構,應該儘量分成兩個部門或兩棟大樓上班,萬一有人受感染必須隔離時,至
少不會全部停擺。
9. 被隔離的人的家屬如果堅持要自己照顧病人,那麼,他也必須有心理準備,可能會導致
死亡,而且不可以來往醫院已經住家之間。
10.對於被隔離的人,一定要嚴厲看管,而不是讓他們到處閒晃,或到處和鄰居聊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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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binl 來自: 140.128.67.152 (04/28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