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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mpohoon (123)》之銘言: : 星期六去參加朋友的婚禮, : 當天我要當伴郎....................第四次當伴郎了 ~~~~~~~~~~~~~~~ 聽說 據說 according to that 女孩子當伴娘不能超過3次 否則 註定只能一直當伴娘 男生印象中沒有 但還是不要當太多次 要把機會留給別人沾沾喜氣 : 怎知就在走完紅毯後,有一個人跑來拍我肩膀 : 哇!是教練啊!黃健泉啊......真是太巧啦 : 世界真是小啊 : 原來新郎是教練的大學同學, : 而新郎跟新娘是我女朋友介紹認識的,所以我女朋友的媽媽是媒人。 : ...................... : 好像畢業後就沒再看過黃健泉了, : 他現在在苗栗教書...... : 哇!哈哈哈...... -- ζ ξ 真是爽阿!!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0.107.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