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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旨: 本會舉辦國中組及高中組管樂合奏比賽,不僅讓學生有登台演出的機會, 也讓各參賽學校在吹奏及打擊技巧上相互切磋、琢磨, 從中激發管樂團隊的發展潛力、加強社會管樂教育 。今年新增加社會青年組,更促進推動國內管樂風氣, 讓所有喜愛音樂的朋友都能共襄盛舉,促使台灣的管樂水準躍身國際。 除此之外,本會特聘國外知名管樂家擔任比賽評審, 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甄選最優秀的管樂隊。 二、參加資格: 1.對 象: ◎國中及高中職管樂團,參賽者身份認定以91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學生身份為準 ◎社會青年組,凡有政府立案登記證書之社團或軍警管樂團隊,皆可報名參加。 2.團隊人數:含指揮不超過70人 3.注 意:報名資格不符者或資料填報不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比賽結果公布將頒 發優勝團隊每位團員中英文獎狀各乙只。事後發現資格不符者,取消整團得獎資格及獎 勵,且名額不遞補) 三、申請補助:本會提供本協會團體會員適度補助款,欲申請補助之團隊, 請備妥以下資料。其補助結果於領隊會議中公佈。 (欲申請入會以獲補助款之團體,請於91年1月 31日下午五點前向本協會秘書處提出申請,電話:02-23776791) 1.書面資料:請使用A4格式及標楷體12級字體,詳述團隊簡介及參賽名單。 (繳交文件時請另附書面資料磁片) 2.有聲資料:近二年之錄影帶(若無錄影帶,則可以錄音帶或CD代替), 請標明演出地點、時間、曲目。 四、報名方式:(本大賽不收報名費) 1.時 間:即日起至民國92年3月1日(星期六)止(郵戳為憑)。 2.方 法:請使用A4格式及標楷體12級字體繕打報名表(格式參照簡章)及團隊簡介, 並將報名表、團隊簡介、團隊照片及報名資料磁片以掛號郵寄至台灣管樂協會,恕不接 受現場報名。欲申請補助之團隊,請另備申請資料,一併郵寄。(協會地址:106台北市 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36號8樓之2) 3.注 意:報名團隊過多時,本會理監事將開臨時會議,以團隊所附資料篩選。 五、比賽曲目: 1. 指定曲: (1)社會青年組 曲目-Millennium- Fanfare 作者-Fred J. Allen 出版社-Andreas Schorer 級數-2級 演奏時間:1分鐘54秒 (2)高中組: 曲目-Cheers! 作者-Jack Stamp 出版社-KJOS 級數-5級 演奏時間:1分45秒 (3)國中組 曲目-Holiday Overture 作者-Kenneth P. Soper 出版社-KJOS 級數-4.5級 演出時間-2分30秒 2.自選曲:各校自訂一首。以適合學生年齡及程度為原則。 3.演奏時間:自按鈴開始,比賽團隊限奏兩曲,一曲指定曲,一曲由參賽隊自行決定。演 奏時間(含上台及搬樂器)不得超過12分鐘。 4.曲目版權:凡比賽用譜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惟自選曲使用同意權由參賽 團隊自行處理,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六、比賽要點: 1.報到時間:參賽者均須於各場開賽前三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請務必準時報到,以利 比賽進行,逾時以棄權論) 2.比賽時間: (1)社會青年組:民國92年4月25日(五)18:00~21:00 (2)國中組:民國92年4月26日(六)09:00~17:00 (3)高中組:民國92年4月27日(日)09:00~17:00 3.領隊會議:比賽前一個月,將通知各參賽團隊參加領隊會議。 會議中說明比賽規則及注意事項,並進行抽籤,決定比賽順序。 會議中公佈申請學校所獲之補助金額。 領隊會議詳細地點及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除本會指定之曲目外,請參賽團隊於比賽時,自行攜帶自選曲曲譜五份, 供評審顧問委員參考。 七、評判標準:依整體音色、演奏技巧、合奏性、音樂表現、指揮各佔整體評分百分比 八、評審團:特聘國外知名音樂家擔任比賽之評審委員 (1)John Moesenbichler (2)Eric Manyak (3)Stanley F. Michalski (4)雨宮 靖和 ◎除此之外,本協會特邀請全球知名管樂大師日本--秋山紀夫先生擔任評審團顧問。 九、示範演出樂團 此次音樂比賽邀請到享譽海內外的知名樂團-日本 鹿耳島社區管樂團 為比賽團體作一觀摩表演,相信將為參賽隊及參與民眾呈現世界級的 高水準管樂表演。 1. 演出日期:4/26晚上-日本 鹿兒島社區管樂團 2. 演出時間:晚間7:00入場 3. 演出地點:嘉義市文化中心音樂廳 4. 形式:採自由入場(以參賽隊伍優先,其餘座位才開放給一般民眾) 十、頒獎: 1. 分別於92.4.25、92.4.26及92.4.27各組比賽結束30分鐘後正式揭曉比賽成績。) 2. 獎勵: (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獎品) (1) 優勝隊伍(每組前三名每位參與學生皆獲中英文獎狀各乙只) (2) 優勝隊伍指導者:各組前三名指導者將由本會贊助機票費用各二萬元, 參加管樂指導者研習營 十一、比賽規則: 1.請各團隊代表,務必出席領隊會議。會議中進行抽籤,並說明比賽規定及 注意事項、宣佈各校補助結果。會議攸關參賽團隊權益, 請確實於通知之會議時間出席。 2.參賽團隊須於各場開賽前三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請準時到達會場,逾時以棄權論。 3.填寫報名表時,請確實依照填表注意事項辦理。手續及資料若不齊備, 則視為未完成手續,概不受理。報名表以黑筆楷書字體詳填, 不得潦草錯誤,英文曲名請以印刷體書寫。 4.報名一律採掛號通信報名,不予現場報名。 5.參賽資格認定均以91年度第二學期在校身分為準,報名資格不符或填表不實者, 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貼上照片並已蓋官防的校證明, 供為查證。 6.參賽團隊限奏兩首(指定曲加自選曲)。自按鈴開始, 演奏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分鐘為原則。(含上台) 7.本會指定之曲目,請依規定版本之原譜演奏,不得擅自更改,若經舉查證屬實, 一律不予計分。 8.凡比賽用譜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總譜及給予評審的譜務必為原譜)。 自選曲使用同意權由參賽團隊自行處理,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9.對排定之賽程,以及報名後之自選曲,於抽籤後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變更, 否則不予計分。 10.除本會指定之曲目外,請參賽團隊於比賽時,自行攜帶自選曲曲譜五份 (必須是原譜 ),供評審委員及顧問參考。 11.應服從本會的評判,如有意見或抗議事項,須由領隊以書面提出; 抗議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須於比賽成績 公佈後一小時內為之,逾時不予受理。 (對評判委員所為之評分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不得提出抗議) 12.參賽者可於比賽當天以回郵信封,或賽後一週內郵寄回郵信封, 向主辦單位索取評語單。 13.各參賽隊伍以使用管樂及有關打擊樂器為限,不得使用電子琴及其他絃樂器。 (低音大提琴除外) 14.所有演出人員應於演出前集體上台,演出過程中不得上下舞台,更換人員。 15.在比賽進行時,其領隊、指導老師或監護人員,均不得在比賽台上出現, 以免影響秩序 16.參賽團隊所參加演出之全程錄音、錄影之版權歸屬主辦單位。 非經主辦單位同意,不得於會場錄影、錄音。 若參與團隊代表學校錄音、錄影,則應事先向主辦單位申請。 (一校只限一人代表申請) 17.對於比賽流程應予遵守、保持會場秩序,演出過程不得獻花或大聲喧嘩。 18.如有不可抗力之偶發情況,經大會同意變更程序者不在此限。 但否則必須按出場順序參賽,且不得延誤賽程。 19.比賽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意見,請主動向大會反應。 20.報名表請加蓋團體印章(限非學校團體)、校印或訓導處印章。 十二、樂器展覽: 現場將有多家世界知名樂器公司擺設攤位,提供樂器維修服務, 並展示樂器、T恤、CD…各式各樣琳瑯滿目之珍藏品, 相信對欣賞者而言將會是一趟值得回味的藝術之旅。 ★ 本會聯絡方式 ★ 電話/傳真:02-23776791 ★ E-mail:tbanda@ms47.hinet.net ★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和平東路三段36號8樓之2 -- 始終無法離開這裡 只因這裡有我熟悉的風景 要是將來有一天 我再來到這裡 用同樣的眼光看見同樣的天空 是否還會感覺它一樣美麗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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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2003管協盃 時間: Mon Feb 17 23:17:35 2003 一、宗旨: 本會舉辦國中組及高中組管樂合奏比賽,不僅讓學生有登台演出的機會, 也讓各參賽學校在吹奏及打擊技巧上相互切磋、琢磨, 從中激發管樂團隊的發展潛力、加強社會管樂教育 。今年新增加社會青年組,更促進推動國內管樂風氣, 讓所有喜愛音樂的朋友都能共襄盛舉,促使台灣的管樂水準躍身國際。 除此之外,本會特聘國外知名管樂家擔任比賽評審, 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甄選最優秀的管樂隊。 二、參加資格: 1.對 象: ◎國中及高中職管樂團,參賽者身份認定以91學年度第2學期在學學生身份為準 ◎社會青年組,凡有政府立案登記證書之社團或軍警管樂團隊,皆可報名參加。 2.團隊人數:含指揮不超過70人 3.注 意:報名資格不符者或資料填報不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比賽結果公布將頒 發優勝團隊每位團員中英文獎狀各乙只。事後發現資格不符者,取消整團得獎資格及獎 勵,且名額不遞補) 三、申請補助:本會提供本協會團體會員適度補助款,欲申請補助之團隊, 請備妥以下資料。其補助結果於領隊會議中公佈。 (欲申請入會以獲補助款之團體,請於91年1月 31日下午五點前向本協會秘書處提出申請,電話:02-23776791) 1.書面資料:請使用A4格式及標楷體12級字體,詳述團隊簡介及參賽名單。 (繳交文件時請另附書面資料磁片) 2.有聲資料:近二年之錄影帶(若無錄影帶,則可以錄音帶或CD代替), 請標明演出地點、時間、曲目。 四、報名方式:(本大賽不收報名費) 1.時 間:即日起至民國92年3月1日(星期六)止(郵戳為憑)。 2.方 法:請使用A4格式及標楷體12級字體繕打報名表(格式參照簡章)及團隊簡介, 並將報名表、團隊簡介、團隊照片及報名資料磁片以掛號郵寄至台灣管樂協會,恕不接 受現場報名。欲申請補助之團隊,請另備申請資料,一併郵寄。(協會地址:106台北市 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36號8樓之2) 3.注 意:報名團隊過多時,本會理監事將開臨時會議,以團隊所附資料篩選。 五、比賽曲目: 1. 指定曲: (1)社會青年組 曲目-Millennium- Fanfare 作者-Fred J. Allen 出版社-Andreas Schorer 級數-2級 演奏時間:1分鐘54秒 (2)高中組: 曲目-Cheers! 作者-Jack Stamp 出版社-KJOS 級數-5級 演奏時間:1分45秒 (3)國中組 曲目-Holiday Overture 作者-Kenneth P. Soper 出版社-KJOS 級數-4.5級 演出時間-2分30秒 2.自選曲:各校自訂一首。以適合學生年齡及程度為原則。 3.演奏時間:自按鈴開始,比賽團隊限奏兩曲,一曲指定曲,一曲由參賽隊自行決定。演 奏時間(含上台及搬樂器)不得超過12分鐘。 4.曲目版權:凡比賽用譜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惟自選曲使用同意權由參賽 團隊自行處理,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六、比賽要點: 1.報到時間:參賽者均須於各場開賽前三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請務必準時報到,以利 比賽進行,逾時以棄權論) 2.比賽時間: (1)社會青年組:民國92年4月25日(五)18:00~21:00 (2)國中組:民國92年4月26日(六)09:00~17:00 (3)高中組:民國92年4月27日(日)09:00~17:00 3.領隊會議:比賽前一個月,將通知各參賽團隊參加領隊會議。 會議中說明比賽規則及注意事項,並進行抽籤,決定比賽順序。 會議中公佈申請學校所獲之補助金額。 領隊會議詳細地點及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除本會指定之曲目外,請參賽團隊於比賽時,自行攜帶自選曲曲譜五份, 供評審顧問委員參考。 七、評判標準:依整體音色、演奏技巧、合奏性、音樂表現、指揮各佔整體評分百分比 八、評審團:特聘國外知名音樂家擔任比賽之評審委員 (1)John Moesenbichler (2)Eric Manyak (3)Stanley F. Michalski (4)雨宮 靖和 ◎除此之外,本協會特邀請全球知名管樂大師日本--秋山紀夫先生擔任評審團顧問。 九、示範演出樂團 此次音樂比賽邀請到享譽海內外的知名樂團-日本 鹿耳島社區管樂團 為比賽團體作一觀摩表演,相信將為參賽隊及參與民眾呈現世界級的 高水準管樂表演。 1. 演出日期:4/26晚上-日本 鹿兒島社區管樂團 2. 演出時間:晚間7:00入場 3. 演出地點:嘉義市文化中心音樂廳 4. 形式:採自由入場(以參賽隊伍優先,其餘座位才開放給一般民眾) 十、頒獎: 1. 分別於92.4.25、92.4.26及92.4.27各組比賽結束30分鐘後正式揭曉比賽成績。) 2. 獎勵: (不可兌換現金或其他獎品) (1) 優勝隊伍(每組前三名每位參與學生皆獲中英文獎狀各乙只) (2) 優勝隊伍指導者:各組前三名指導者將由本會贊助機票費用各二萬元, 參加管樂指導者研習營 十一、比賽規則: 1.請各團隊代表,務必出席領隊會議。會議中進行抽籤,並說明比賽規定及 注意事項、宣佈各校補助結果。會議攸關參賽團隊權益, 請確實於通知之會議時間出席。 2.參賽團隊須於各場開賽前三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請準時到達會場,逾時以棄權論。 3.填寫報名表時,請確實依照填表注意事項辦理。手續及資料若不齊備, 則視為未完成手續,概不受理。報名表以黑筆楷書字體詳填, 不得潦草錯誤,英文曲名請以印刷體書寫。 4.報名一律採掛號通信報名,不予現場報名。 5.參賽資格認定均以91年度第二學期在校身分為準,報名資格不符或填表不實者, 一律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貼上照片並已蓋官防的校證明, 供為查證。 6.參賽團隊限奏兩首(指定曲加自選曲)。自按鈴開始, 演奏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分鐘為原則。(含上台) 7.本會指定之曲目,請依規定版本之原譜演奏,不得擅自更改,若經舉查證屬實, 一律不予計分。 8.凡比賽用譜一律採用原版或經授權使用之樂譜(總譜及給予評審的譜務必為原譜)。 自選曲使用同意權由參賽團隊自行處理,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 9.對排定之賽程,以及報名後之自選曲,於抽籤後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變更, 否則不予計分。 10.除本會指定之曲目外,請參賽團隊於比賽時,自行攜帶自選曲曲譜五份 (必須是原譜 ),供評審委員及顧問參考。 11.應服從本會的評判,如有意見或抗議事項,須由領隊以書面提出; 抗議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須於比賽成績 公佈後一小時內為之,逾時不予受理。 (對評判委員所為之評分及其他如技術性、學術性不得提出抗議) 12.參賽者可於比賽當天以回郵信封,或賽後一週內郵寄回郵信封, 向主辦單位索取評語單。 13.各參賽隊伍以使用管樂及有關打擊樂器為限,不得使用電子琴及其他絃樂器。 (低音大提琴除外) 14.所有演出人員應於演出前集體上台,演出過程中不得上下舞台,更換人員。 15.在比賽進行時,其領隊、指導老師或監護人員,均不得在比賽台上出現, 以免影響秩序 16.參賽團隊所參加演出之全程錄音、錄影之版權歸屬主辦單位。 非經主辦單位同意,不得於會場錄影、錄音。 若參與團隊代表學校錄音、錄影,則應事先向主辦單位申請。 (一校只限一人代表申請) 17.對於比賽流程應予遵守、保持會場秩序,演出過程不得獻花或大聲喧嘩。 18.如有不可抗力之偶發情況,經大會同意變更程序者不在此限。 但否則必須按出場順序參賽,且不得延誤賽程。 19.比賽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意見,請主動向大會反應。 20.報名表請加蓋團體印章(限非學校團體)、校印或訓導處印章。 十二、樂器展覽: 現場將有多家世界知名樂器公司擺設攤位,提供樂器維修服務, 並展示樂器、T恤、CD…各式各樣琳瑯滿目之珍藏品, 相信對欣賞者而言將會是一趟值得回味的藝術之旅。 ★ 本會聯絡方式 ★ 電話/傳真:02-23776791 ★ E-mail:tbanda@ms47.hinet.net ★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106和平東路三段36號8樓之2 -- 始終無法離開這裡 只因這裡有我熟悉的風景 要是將來有一天 我再來到這裡 用同樣的眼光看見同樣的天空 是否還會感覺它一樣美麗 -- ┌┌┌┌ Origin: 小魚的紫色花園 <fpg.twbbs.org> 140.112.20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