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walker (埋葬月色 )
看板TH-High_91
標題莫名其妙.....
時間Fri Jan 16 17:06:19 2004
咱們的交通規則真是太有意思了
'機車優先道'應該是只讓機車優先通過,
而非禁止汽車行駛
我居然為了這個原因,只因為行駛了大約一分鐘左右的'機車優先道',
就被基隆的交通警察罰了600
最不明白的是,如果那邊不能行駛,
應該要寫'機車專用道'或'禁行汽車'
靠!
寫個'機車優先道',是怎樣??
(就字面意思解釋,頂多是讓機車先行,問題是剛剛並沒有機車)
我決定下週一先去交通裁決處抗議一番
想問一下,有沒有誰開過車或有過交通糾紛的,比較熟悉投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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