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yJR (是否真的不可能)
看板TH-High_91
標題Re: 莫名其妙.....
時間Fri Jan 16 21:13:04 2004
※ 引述《ntuwalker (埋葬月色 )》之銘言:
: 咱們的交通規則真是太有意思了
: '機車優先道'應該是只讓機車優先通過,
: 而非禁止汽車行駛
: 我居然為了這個原因,只因為行駛了大約一分鐘左右的'機車優先道',
: 就被基隆的交通警察罰了600
: 最不明白的是,如果那邊不能行駛,
: 應該要寫'機車專用道'或'禁行汽車'
: 靠!
: 寫個'機車優先道',是怎樣??
: (就字面意思解釋,頂多是讓機車先行,問題是剛剛並沒有機車)
: 我決定下週一先去交通裁決處抗議一番
: 想問一下,有沒有誰開過車或有過交通糾紛的,比較熟悉投訴流程??
以前是汽車是可以開機車優先道的
不過後來交通法有修過....汽車不可以走機車道...機車也不可以跨界去走內側道路
所以標示一直沒有改.....
即使如此...你的情況也不嚴重,建議你可以去traffic問問看
這個警察可能是快過年了衝業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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