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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定皿〈A〉 黑點 29.98g 3號 31.61g 樣品〈B〉 黑點 2.05g 3號 2.08g 乾燥後 第一次秤重 黑點 30.78g 3號 33.44g 第二次秤重〈C〉 黑點 30.78g 3號 打翻了----33.38g 因為3號打翻,所以採用黑點測定皿的數據做計算 乾物質百分率 = (30.78-29.98)/2.05x100% = 3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188.13
suly:我有算錯嗎@@? 跟上一組po的不太一樣耶...@@" 210.64.188.13 03/22
※ 編輯: suly 來自: 210.64.188.13 (03/22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