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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先針對richland板主對於板務之說明 無論該板之任何設定(推噓文/ip顯示/水桶劣文...等)皆為板主所擁有之權利 因此richland板主並無越權之疑慮 惟板務之設定僅建議在個人意見下並採取全體使用者之多數意見為主 因此提醒richland板主應多查清民意後再行決定。 2. 再者針對連署罷免的事項進行說明 依照大專院校群組規範 -- 看板板主廢除規定: 一.由使用者廢除: 1.罷免贊成扣除反對之有效人數需達30人以上。 2.所有參與罷免人皆須附上看板自介文章代碼以備查驗,否則視為無效連署。 註:自介文章以一特定時間前所發表者為有效。 3.罷免連署需經組長同意後始得發起。 註:無自介文章之看板使用者喪失罷免板主之權利 --- 因此在該罷免聯署未經組長同意為無效連署 請該名使用者依照規範提出申請 並且連署內容必須依照規範提出自介文章代碼以供查驗 3. 另外依照看板板主廢除規定第二點 --- 二.由站方廢除: 1.公開討論看板板主7日未上線警告乙次,14日未上線則逕行撤職。 2.板主觸犯其他站務規範則逕行撤職。 3.公開討論看板板主怠職由使用者檢舉經組長查證後執行上述規範; 非公開討論看板板主怠職則由系統自行認定,組長並不主動處理。 4.看板板主未有效管理經使用者檢舉組長查證後,達一次予以警告,達兩次則 逕行撤職;看板有效管理之標準由組長主觀認定之。 5.板主累積任何警告達三次則由組長逕行撤職。 --- 經查證後雖richland板主有進行文章之處理 但精華區遲遲無收錄之情況 最新一篇為 【精華文章】 ◆ ╟ 教堂前的鐘聲 ╫ Memories ╢ 看板《THU_Talk》 編號 標 題 編 選 日 期 ● 1. ◇ [公告] THU_Talk 板使用規則 richland [11/15/09] 且於2009年該年僅有此篇文章 因此明顯未有效管理之情況 在此依照規定給予一次警告 累積兩次則予以撤職之處分 此處分得限期改善否則將累積懲處 以上回覆並公告 若尚有疑慮請再予以回覆 -- 大專院校逢甲大學 小組長 東海大學代理小組長 ψ kikinkid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222.27.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