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sonking (阿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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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女大生拼酒亡 5男盼緩刑
時間Thu Feb 24 11:31:10 2011
和解破局 恐影響刑度 昨稱「已盡照顧責任」
【許淑惠╱台中報導】東海大學日文系女學生賴宣諭三年前「拼酒」喝高粱酒致死,
五名邀賴女喝酒的男大學生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雙方原本以一百八十萬元和解,
但昨天法院開庭時,賴父具狀不同意和解金額,求償六百萬元,致和解破局,影響五
名男大生的刑度輕重,五人昨都強調已盡照顧義務,請求法官判無罪或緩刑。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深夜,東大研究生陳志恆(二十三歲)邀約四名金門同鄉陳
俊宏、黃少伯、李智忠、許燕林帶一瓶七百五十西西、濃度五十八度的金門高粱酒到
東大與賴宣諭(二十歲)喝酒聊天。
父求償600萬和解
五名男學生起鬨與賴宣諭打賭,若賴女喝掉一瓶高粱酒賞六百元,賴女十分鐘猛灌三
分之二瓶,返回宿舍後隔天中午被發現趴在書桌猝死,死因為喝酒過量致心臟麻痺。
陳男等五人被訴。
法院審理期間,五名男學生的父母從金門飛到台灣,與賴宣諭的母親達成一百八十萬
元和解,希望經由民事和解,減輕過失致死罪的刑度,而過失致死罪可判無期徒刑或
七年以上徒刑。
但昨台中地院開庭時,在大陸經商的賴父具狀指他未授權妻子談和解,也不同意和解
金額,另提附帶民事求償六百萬元訴訟。法官告知賴母:「法院調解的效力等同判決
,賴父必須具狀向法院撤銷。」若賴父向法院聲請撤銷,和解將破局,會影響五名男
學生的刑責輕重。
喝掉2/3瓶高粱酒
五名男學生的律師因此向法官指出,男學生有錯,但賴女好勝心強讓自己涉入危險也
有責任,且五名男生看她喝掉三分之二瓶高粱酒後立刻制止,確認賴女沒問題,護送
她返宿舍,已盡照顧義務,請求判無罪或緩刑。檢方也以五人年輕識淺,誤觸法網,
請求判緩刑。
賴母在旁泣不成聲說,從監視畫面看出她女兒走路搖晃,「我相信她不是自願要喝的
,就和我被迫和解的心情一樣。」
法院調解注意事項
˙須本人到場
˙委託他人必須出具合法的委任書
˙注意請求權人數,一次解決紛爭
˙充份了解調解內容和範圍才簽名
˙法院調解等同法官判決效力
資料來源: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林三元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24/143/2mypg.html
註:過失致死應為「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才對
記者抄寫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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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nsh :......140.116.134.197 02/24 11:34
※ 編輯: hosonking 來自: 140.128.194.30 (02/24 11:36)
→ lovebanana01:痾......喝酒不給RIP 140.128.194.71 02/24 12:05
推 p5225om :只能說這是個悲劇 122.117.71.189 02/24 12:18
→ kayak :R I P 114.41.162.57 02/24 12:45
推 anito :如果是一人600萬就太OVER了 140.128.194.30 02/24 13:06
→ anito :30605? 140.128.194.30 02/24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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