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rlesau (Semper Fidelis)
看板TKU-Strategy
標題戰略 = 目的、方法與手段
時間Wed Oct 22 22:15:05 2008
沈明室老師在課堂上關於戰略的定義是三個要素,即:目的、方法與手段。
以下載自史政編譯局出版,《美國陸軍戰爭學院戰略指南》第二章,「戰略發展初探」,
供各位參閱,以更了解這三個要素間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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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陸軍戰爭學院在教授戰略課程中的一項關鍵要素為戰略架構。就觀念上而言,我們將
戰略定義為目的、方法與手段之間的一種關係。「目的」乃目標或我們所追尋的標的。「
手段」乃為用以追求目標的資源。而「方法」則為組織與應用資源的方式。此等要素均代
表一項問題。我們所欲追尋的是什麼(目的)?有什麼(手段)可用?如何為之(方法)?此一
簡單的架構可應用於各種不同的狀況。
我們舉一項平常的運用來加以說明。在籃球運動中,大部分的籃球隊參加比賽的直接目標
是在贏球。為簡化討論起見,我們假設參賽的兩個球隊的實力相當,而且其目標都在贏球
。很顯然地,兩隊所擁有的主要資源就是他們的球員。而球員的個人特色(如速度、身高
與反應靈活度等)也構成球隊本身的另一種資源。球賽的規則不只是對比賽的規範,也是
教練可加以運用的一種額外的資源。
舉例而言,投籃秒錶(shot clock)不只是用來規範一個球隊在多久時間內必須投籃或上籃
而已;教練也可以善加利用此一計時錶來增加本隊的優勢。
大部分的規則都會影響教練運用其資源方式。基本上,一個球隊是以得分高於對方來達成
其獲勝的目標。他們可以採行攻勢(志在得分)或守勢(志在阻止對方得分)「方法」或「方
式」作為其戰略,以達成獲勝的目標。懂「戰略」的教練比對方的教練更善於運用他們的
「手段」,因此達成目標的次數也較頻繁。(當然,成功的教練比對方的教練更善於吸收
優秀的球員作為其「手段」。)我們會發現教練所作的抉擇都與如何運用手段以追求目標
的決定有關。也就是說,作為戰略思考者的教練負責進行規畫,而球隊隊員則負責遂行戰
略。
Robert H. Dorff,「戰略發展初探」,《美國陸軍戰爭學院戰略指南》,台北:國防
部史政編譯局,2001年,頁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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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harlesau 來自: 220.136.120.135 (10/22 22:21)
推 NKN:但是名教練還是會輸球 通常是輸在最後一場決賽 10/23 20:28
→ NKN:(゚ω゚=) 10/23 20:29
→ NKN:還有名教練遇上一群笨蛋 然後用教明星隊的方式打球 還是得輸 10/23 20:30
→ NKN:能對明星隊用明星打法 笨蛋用笨蛋打法的神人教練則不多 10/23 20:31
→ NKN:大部分的教練都靠幾招拿手本事吃飯 10/23 20:31
推 NKN:看看今年年初的超級盃就知道我在說什麼了 10/23 20:34
→ NKN:幸好台灣沒賣超級盃的彩卷 否則我就破產啦 10/23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