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gdindin:一定長很醜 03/27 21:52
推 hwro913136:人真的不能太好~"~ 03/27 21:56
→ kukusa:中間卡太多人沒辦法攔下來q_q 不過我自己看到位置就跑去坐 03/27 21:58
→ kukusa:完全忘記我掛在扶手的傘... 03/27 21:59
推 guithawk:所以,算是撿到....不是偷 03/27 22:02
→ guithawk:一堆人把傘忘在捷運上.... 03/27 22:02
推 xiaotie:妳也太傻了吧 03/27 22:05
→ awer89:撿到....那就不是偷了 是侵占遺失物了 03/27 22:11
推 lazydoggy:不管怎樣 不是自己的 就是犯法囉~ 03/27 22:14
→ guithawk:樓上,真要講法的話,不完全是 03/27 22:15
→ kukusa:以後傘上面+個鈴鐺好了@@比較不會忘 orz 03/27 22:19
推 lazydoggy:怎麼說呢@@? 那以這次的例子來看是嗎? 03/27 22:20
推 k101122:感覺像是侵占。 之前在咖啡店不見5元,然後提告很類似 03/27 22:29
→ tkugs:紅衣小女孩 03/27 22:33
推 guithawk:講法的話,就要講證據 03/27 23:06
推 maybe0627:((拍拍 03/27 23:41
推 nick236:他在你面前把傘拿走 然後你在這裡要他還你 03/28 00:11
※ ya108:轉錄至看板 TKU_DILS 03/28 01:17
推 g30601:物主確定記得遺失地點 是偷竊喔 03/28 02:26
→ laliberte:應該算侵占吧! 這不是跟在路邊撿到錢收進自己口袋一樣 03/28 02:35
推 lluunnaa:反幹傘!! 03/28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