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dorita (ㄚ環變金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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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大轉盃規則] 各比賽項目規則
時間Fri Mar 14 22:09:58 2008
拾、各組競賽規則:
一、籃球競賽規則 (採用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法)
(一)注意事項:
1.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
則大會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身分證及駕照)與學生證比對
。若經 查證屬實,則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
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應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
3.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
比賽資格,請勿以身試法。
5.比賽時間應為四節,每節10分鐘。在第1節與第2節(上半時)之間,第3節與第4
節(下半時)之間,以及每一場延長賽開始之前,其休息時間為2分鐘。中場休
息時間為5分鐘。只有第一節開始比賽採取跳球,其他節次採取球權輪替。
6.每次請求暫停時,應給予一分鐘的時間。每隊上半時允許請求兩次暫停,下
半時允許請求三次暫停,每一延長賽可請求暫停一次。上半時未使用的暫停不
得移至下半時或延長賽使用。
7.僅教練或助理教練有權請求暫停或換人,應與記錄員取得視覺連繫,或親自
到記錄台,以專用的手號,明確地提出請求暫停或換人。
8.第四節或每一延長賽最後兩分鐘,球中籃得分計時鐘撥停時,得分隊不得請球暫停。
9.球隊被判棄權時,對隊獲勝,分數應記為20比0,棄權隊在排名的積分得0分。
10.團體犯規滿5次,必須進行加罰狀態,個人犯規滿五次也應離場。
11.球員、替補員、教練、助理教練以及球隊有關人員,任何嚴重的不合運動道德行
為就是奪權犯規。
12.(鬥毆狀況)教練、替補員或球隊有關人員因離開球隊席區而被取消資格,無論其
人數多寡,應登記教練技術犯規一次。
(二)比賽賽制:預賽、複賽採單淘汰制(取前八強進入複賽)。
(三)競賽規則:
1.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二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
為準。
2.每組取分組第1名晉級複賽,如遇同組戰績相同,則比較得失分之勝隊晉級複賽
,若得失分仍相同則比照雙方對戰紀錄。
3.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4.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5.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6.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7.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賽程改採雨天備案。
8.各隊請統一隊服顏色,且兩隊隊服顏色深淺差別由裁判自行決定,球衣前後至少
需有一面有背號,同隊隊員背號不得重複,違反上述規定者不得上場。比賽時
需將球衣下擺塞入褲。
9.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男女生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二、排球競賽規則 (採用最新國際排球規則執法)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 查證屬實
,則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應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第一局開賽場地及發球權在賽前由雙方隊長猜拳決定。
5. 各局比賽逾時超過十分鐘經裁判三次唱名未出場比賽者,視為棄權論。
6. 比賽若有發生糾紛或問題不屬明文規定者,由裁判長作最後的裁決。
7. 前兩局如雙方24分平手,則以先贏兩分(DEUCE)者獲勝,比分無上限。
8. 決勝局(第三局)雙方14分平手,則以先贏兩分隊伍者獲勝,比分無上限。
9. 裁判鳴笛指示發球後,發球員必須在8秒內完成發球。
10. 每局可叫暫停二次,每一次各30秒。
11. 戰績相同判定順序為(1)比總得分/總失分,商數大的晉級;(2)比勝局/敗局;商數大
晉級;(3)依兩隊的對戰成績判定。如商數比相同,比局數比,以此類推。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如
有 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注意賽程,並於賽前二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準
。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賽程改採雨天備案。
7. 請各隊穿著整齊一致之球衣出場。
8.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三、羽球競賽規則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
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因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每場比賽採取三局兩勝制。
5. 單打、雙打每局21分(加分至31分)。
6. 首局獲勝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率先發球。
7. 兩局比賽之間的休息時間2分鐘。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如
有 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二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
為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賽程改採雨備。
7. 請各隊穿著整齊一致之球衣出場。
8.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四、桌球競賽規則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
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因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每場比賽採取搶一局勝制。
5. 先得 11 分的一方為勝方。10 平後,先多得 2 分的一方為勝方。
6. 首局獲勝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率先發球。
7. 兩局比賽之間的休息時間2分鐘。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如
有 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
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賽程改採雨備。
7.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五、壘球競賽規則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
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因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每場比賽採單淘汰七局制。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如
有 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
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取消比賽。
7.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六、網球競賽規則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
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因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每場比賽男子組採搶八局,女子組採搶六局,如遇平手狀況(7-7 5-5)採搶7分制,如
遇6比6平手,則選手必須贏對方兩分才可拿下獲勝(ex:8-6 9-7…)。
5. 首局獲勝一方在接下來的一局比賽中率先發球。
6. 兩局比賽之間的休息時間2分鐘。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如
有 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
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取消比賽。
7.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七、田徑及大隊接力競賽規則
(一)注意事項:
1. 本次比賽嚴格禁止槍手,球員資格之抗議及時機應於該場比賽時間內提出,否則大會
概不受理,該爭議球員應立即出示相關證件(學生證、身分證等)比對。若經查證屬實,則
判該隊【沒收比賽】,該場比賽及已賽完皆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並判另一方勝。
2. 本次比賽各參賽球員因準備,在學證明(含教務處、註冊組、系辦公室簽章)
3.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本屆北轉盃比賽資
格,請勿以身試法。
4. 田徑個人賽可穿著釘鞋,大隊接力女子為單數棒次,男子為雙數棒次。
(二)比賽賽制:大會於報名截止,統計參賽隊數後,再行通知各比賽單位,比賽賽制,
如有 任何疑問,請於領隊會議時提出。
(三)競賽規定:
1. 各隊請隨時注意賽程,並於賽前十分鐘辦理報到,如比賽時間有更動,以大會報告為
準。
2. 參加比賽時,請攜帶學生證及有照片證件以雙證件方式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3. 若有不符規定球員參賽,若經查證確實,則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4. 凡有心臟病或高血壓等…不適合運動者,不可報名參賽。
5. 參賽者請於賽前自行熱身,避免運動傷害。
6. 若遇雨則經大會宣布後,取消比賽。
7. 請務必配合大會排訂公布之賽程時間準時出賽。
(四)獎勵辦法:取前三名,頒發獎盃乙座。
(五)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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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對該認真的事物強勢,
生活中我要很柔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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