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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與財務預測-會議紀錄 --------------------------------- 柯承恩教授 === 羅懷家副秘書長: 內線交易相關規範應更明確,且應採秘密調查方式。 重大消息範圍不夠明確,應修法改進。 應有專業諮詢機構與計量方法。 司法機關應統一法律見解。 就企業界而言,涉及內線交易甚多,政府應明確訂定何者違法,以資明確。 辦案人員應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 === 黃樹傑所長: 財務預測目前已由強制公開改為自願公開。 會計師最常被問及:編製時點?基本假設是否更動?哪些人知悉或參與? 主要被問的問題在於"時點"。 "核閱"與"查核"之不同。(就法律上,責任有其差異) 改為自願公開後,實務上幾乎沒有公司會主動公開財務預測。 === 戚務君教授: 為什麼要有財務預測? 財務預測與股票(內線)交易:投資人自負盈虧,但不能被騙。 財務預測與"無辜"的內線交易"嫌疑"(我們今天的討論重點!) 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修正。 美國的財務預測:常見情況為股價下跌(因盈餘宣告) →集體訴訟(主張經理人隱匿重大事項) 美國的財務預測為不對稱性的自願。 日本的財務預測:揭露與財務報告規定於證交法。 建議:資訊優勢者的義務。相關產業的財務預測(更新)。 財務預測誤差是否有刑責。 強制性更新財測的存廢:不應單獨來看存廢的問題。 === 羅懷家副秘書長: 法規應明確。 市場改變必須適當修正。 === 黃樹傑所長: 以轉投資為例,金額太少,可能未予以更新,即可能有違法問題。 就法律上而言,常關注於"時點"與"判斷"問題。 === (休息) === -- 唯有懂得放下 才能真正擁有 如果您有真心與能力...... 請多多關懷與幫助這社會的弱勢和需要協助的人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