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肅靜!鄉民公審完畢,本庭現在宣讀判決。 主 文 被告台南一中四位同學,意圖使人不加飯罪名成立。判處極 刑,褫奪公權終身。 事 實 一切如起訴書所載: 台南一中四位高三學生,於十二月十五日間至碳○生活餐飲 用餐,期間因加飯問題與店家發生爭執,為抗議店家態度惡 劣,將飯碗反蓋、並將菜單扔進用畢湯碗後離去。店家一怒 之下張貼公告取消台南一中所有學生加飯優惠,業經媒體報 導在案。 理 由 莫須有之。本院忝為網路鄉民,經由網路討論及媒體報導得 知此事。網路討論風向認為:四位學生自忖為高級知識份子, 以堂堂地方第一志願之姿,欺壓善良店家。此等蓋碗行為嚴 重傷害社會大眾感情,實是十惡不赦,大逆不道,本院認為 實無教化之可能。另此事件中,台南一中校方、師長、校友、 學生群起為母校護航,四處宣揚母校之驕傲,令當年落榜之 本院憤怒不已,決心判處極刑。至於媒體是否移花接木,報 導是否中立客觀,店家態度是否的確惡劣,在非所問。 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 一零二 年 十二 月 廿九 日 鄉民高等法院網路分院刑事八卦板庭 審判長 鍵盤法官 鄉民甲 鍵盤法官 鄉民乙 鍵盤法官 鄉民丙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98 ※ 編輯: lf9nettw 來自: 140.112.241.98 (12/29 01:33)
KenWang42:回歸昔日水準 12/29 02:27
bochengchen:八卦版在等待你 12/29 20:20
iefkevin:果然罪大惡極 12/29 21:43
lf9nettw:已po八卦 12/29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