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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盃 12/29.30 之前社課調查有9個學弟想打,於是就報名了 會在中正盃結束後開始討論(大概有3禮拜) 辯題是:我國愛滋藥費應回歸健保體系 下面是簡章 ---------------------------------------------------------------------------- 2012年第十五屆鳳凰盃辯論比賽 一、 活動宗旨 1.增加藉由辯論比賽促進高中生對愛滋病之認知還有預防愛滋 病可能產生的社會問題去加以討論 2.禮儀、培養辨別是非、包容不同立場和意見的風度。 3. 訓練資料分析和吸收新知的組織能力與應對。 二、 指導單位 國立台南二中學務處社團活動組 三、 主辦單位 國立台南第二高級中學思言社 四、協辦單位 國立台南護理專科學校演辯社 五、 參加資格 全國各高中職五專一年級生 六、 隊數/人數 1.各校最多可報兩隊(正取一隊、備取一隊) 2.每隊隊員3-9人,設領隊一名(可由隊員兼任或代理) 3.每隊至少需備有隨隊裁一名,由大會安排裁判事項 4.隊伍上限為24隊,各校正取一隊,若欲報兩隊 則另一隊備取 至於備取是否有上,屆時請注意大會公告 七、比賽題目:我國愛滋藥費應回歸建保體系 八、 比賽日期 民國101年12月29、30日 九、 比賽地點 台南二中 十、 比賽方式 採奧瑞崗(三、三、三)制,初賽採外三角循環,複賽及決賽採單淘汰制。 十一、 比賽程序&規則 參照「鳳凰盃辯論賽」規則。(屆時會有詳細說明) 十二、 報名費用 每隊保證金為新台幣一千元整、報名費為新台幣二千元整。 並於十一月二十三號前匯入以下帳戶: 匯款戶名:劉魯閩 局號:003135-7 帳號: 31605934 台南市新義郵局 十三、 裁判 (1) 每場比賽中,主辦單位將請裁判若干位,共同擔任裁判工作。 (2) 裁判須於比賽時依裁判須知,填寫評分單並於比賽結束時,由裁判就該場比賽進行講 評。 (3) 比賽結束時,大會將致贈裁判證書,以感謝並證明裁判為辯論所付出之心力。 (4)隨隊裁資格:實際比賽場數有十場以上,並至少附有三場盃賽證明或裁判證明。 十四、 獎勵方式(大會得視比賽狀況增減) 1. 冠軍:獎盃乙座,新台幣七千元整,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2. 亞軍:獎盃乙座,新台幣五千元整,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3. 季軍:獎盃乙座,新台幣三千元整,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4. 殿軍:獎盃乙座,新台幣二千元整,每位選手獎狀乙張。 5. 前四強隊伍中各取最佳辯士乙名,頒發獎狀乙張,獎金新台幣五百元整。 十五、 報名方式 1. 請填妥報名表,並於民國101年10月28日起至民國101年11月16日止 ,至第十五屆鳳凰盃網頁報名,入取隊伍會隨時更新。 十六、抽循環籤兼第一次領裁會議 1.時間:101年11月18日(星期六)下午兩點 2.地點:台南二中思言社社部 3.當天抽循環籤,未到之隊伍將由大會代抽。 4.大會指定之裁判及已完成報名手續之學校領隊(得由隊員代理)均應與會。 5.比賽賽程抽籤順序依照報名先後來決定。(依大會網頁收到日期為基準) 十七、附則 1. 賽程時間將由主辦單位排序。 2.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隨時公佈之。 3.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鳳凰盃執行長-劉瑋群(0958509088) 4. 針對以上辦法,大會擁有最終修改之權力。 103曾化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77.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