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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意讓本文分享到TO‧拉酷部落格= 由於最近期末要準備迎戰『Gay Marrige』的辯論, 再加上自己有些想法正在鋪陳,又有一些吊詭的論調讓我不吐不快, 因此打了這…大概一千多個字的,而且是只有針對一點的想法。 請對這個議題有想法、有興趣的社團各位朋友幫忙協助看看, 在論述上是否有不足或是需要修改的地方,或者只是看看也好這樣xD 乾溫!(怕頭暈的請點左鍵逃離辯論地獄. . .噗) 1.同志是違反自然原則的。 言中所謂的自然原則,我們給他下個定義,就是生理上一男一女,藉由性行為的方式,使 女方受孕,生產下一代。我們假設言方所要強調的,是指同志之間的性行為是沒有生產能 力的,也就是同志無法以自然原則生產下一代。確實,同性之間無法同樣以一般男性女性 所進行的性行為方式來生產下一代,但若要廣泛地討論這個問題的話,我們可以拉開一點 來仔細看這個問題。 所謂自然原則生產下一代,也就是相對指出異性性行為的生產,會對這個社會(或者世界) 繁衍出下一代以延續人種的。而無法達到此種結果的, 暫時撇開科學未來可能可以達到同性生殖的可能性,或者藉助科學人工受孕下, 我提出以下幾種狀況。 一, 同志配偶 二, 異性戀夫妻中無一方不孕,但彼此協議不生小孩 三, 異性戀夫妻,任一方有不孕之疾病 第一點,同志配偶已經在前文簡單提過,同性戀之間的性行為,由於同性人類之間沒有相 對應的生殖系統,確實無法藉著前文提到的「自然原則」生產下一代。 第二點,異性戀夫妻無一方不孕,但協議不生小孩的情況。簡而言之,這一對夫妻等同放 棄了生產下一代的機會,不論是因為經濟因素或者文化因素也好,就結果論來說,這樣的 狀況跟同志的結果是同樣的,也就是不會有新生命誕生在這種情況下。 第三點,雖然就結果論來說,這類狀況也如同同志,無法以自然原則生產下一代。所幸藉 由科技的進步,這樣的情況可以藉由人工受孕或代理孕母等方式產生下一代。 以上是指純粹單純就「無法進行自然原則下的性行為產生下一代」所做的簡述, 那麼以下我們將討論到重點,同志的部分。 首先,提出所謂「同志違反自然原則」,我有以下意見。 第一, 言方提出因為此項原因,所以反對同志(或是同志婚姻)。我認為,既然提出了這 項原因,那前文所述的其他二種狀況,是不是也在此項論述的「反對對象」之中? 換句話 說,我們的社會是否會因為夫妻選擇不孕育下一代,或者夫妻任一方有不孕的病症而「反 對」這樣子的情況或者這樣的夫妻組合呢? 顯而見之,社會上對於異性戀婚姻的「結果」 是無法以自然原則生產小孩的狀況,相較起對於同志而言,不足以成立反對,甚至壓制的 原因。 第二, 再假設,既然以上條件成立,也就是異性戀比起同性戀來說, 在同樣的結果條件之下,同志反而是會在這點上被針對的。 如果這點也成立,那就間接說明了在一定程度上,言方對於同志的情況, 有著因為差異性所導致的偏見,甚至一定程度的歧視。 所以我們到此歸納一下,如果異性戀夫妻,或者只要是一男一女的組合, 雖然是無法滿足『以自然原則生育下一代』, 但是卻是可以在社會中擁有「被容許接受其存在的結果」。相較起非一男一女的 組合,這種接受的條件卻是瞬間不成立。因此我大膽假設, 『同志是違反自然原則的』這樣的論述是建立在首要前提為 「反對非一男一女組合的情況」下所才會出現並被假設為成立, 但實質上為論述內容不完整的反對論述。 以上是第一點,請多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99.40
boyterry:此點似有一預設命﹐即“婚姻以生育為目的乃自然法則”。 01/03 03:33
boyterry:不妨直接證明此命題為偽~ 01/03 03:34
raphal:你好晚睡....= =...樓上推文的也是~~ 01/03 09:09
owlsoar:嗯,那應該要多延長一點做結論(汗倒 01/03 10:37
owlsoar:半夜睡不著…所以就操一下腦袋就睡得著了。(暈 01/03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