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elee828 (椰子樹)》之銘言:
: 我之前那篇那篇破除同性婚姻合法化迷思的文章裡面,
: 提到了一些論點,看你用不用得上。
: 正反意見條列於下:
: 1.同性戀非天生、非自然。
: →舉科學證據,從基因學、從精神分析學、等等,證明這是自然的(反正有一卡車)
這點讓我想到還可舉出
如果「非自然的」可以做為禁止的標準的話,那穿衣服、強制一夫一妻(自然界有一夫
一妻,但非強制)...(可以再想想還有什麼例子),都該被禁止!
: 2.同性戀婚姻會給國家發展帶來災難。
: →舉出例證,證明「要是大家都搞同性戀」這個假設是個謬誤。
: →舉出例證,同性婚姻與國家發展無關,不能牽拖。(荷蘭等國家)
: 3.同性戀家庭子女會有性別認同障礙。
: →舉出例證,證明同性戀家庭所領養之子女成長認知與他的領養者無關。
: 4.滑坡理論謬誤:開放同性婚姻後,法律道德尺規會順著「滑坡」一路傾斜,
: 終至無法挽回之境地。(如:開放亂倫、戀童合法化等)
: →滑坡理論只存在於理論當中,無關同性婚姻合法。
: 如果滑坡理論真的成真,那我們也可以跟狗、跟貓等可寄情於物的東西結婚啦。
: why not? 因為不可能發生嘛。
如同joelee828說的,我認為同性婚姻「在策略上」可以跟其他「家人戀」、「老少配」
等等議題分開討論,釐清彼此差異,否則要吵的東西就更多了!
最後題外話,可能是我理解錯誤,joelee828最後一段是否認動物戀的存在嗎?
: 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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