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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elee828 (椰子樹)》之銘言: : 我之前那篇那篇破除同性婚姻合法化迷思的文章裡面, : 提到了一些論點,看你用不用得上。 : 正反意見條列於下: : 1.同性戀非天生、非自然。 : →舉科學證據,從基因學、從精神分析學、等等,證明這是自然的(反正有一卡車) 同性戀是不是天生,其實一直是爭論不休的議題啊,但重點是證明他的成因究竟有什麼 意義呢 ?今天一個人想要跟自己同性別的人結婚,無論是因為他天生如此 .還是遭受強 暴後的創傷又或者是看完"喜宴"的嚮往,我們不該尊重這樣一種自由意志嗎 ?就算是非 天生非自然的,但也不會改變這樣一種選擇是"正常的",畢竟手淫或者口交也不是自然 的,婚前性行為也不是自然的,教徒要和教徒結婚也不是自然的,甚至男人和女人結婚 也不是自然的,當這一切是如此的不自然卻都被視為正常的之時,何以唯獨同性戀因為 不自然就必須被排除在外呢(尤其精神醫學也將其視為正常了呢 !)這樣的排除,如果不 是惡意的偏見或者特權的壟斷,究竟是什麼呢 ?這和納粹不準猶太人結婚生子有什麼差 別呢 ?同性戀(猶太人)並非不正常人,而正是透過某些特殊的管理機制故意把他變得不 正常。 : 2.同性戀婚姻會給國家發展帶來災難。 : →舉出例證,證明「要是大家都搞同性戀」這個假設是個謬誤。 : →舉出例證,同性婚姻與國家發展無關,不能牽拖。(荷蘭等國家) 另一方面,同性戀婚姻其實可以促進國家觀光與商業發展XD 至少,當前同性婚姻是很有市場價值的。 : 3.同性戀家庭子女會有性別認同障礙。 : →舉出例證,證明同性戀家庭所領養之子女成長認知與他的領養者無關。 就算同性戀家庭會影響性別認知又如何呢 ?難道存在有所謂正常的性別認同嗎 ?難道 現行的家庭制度沒有嚴重的阻礙著性少數族群在年幼經驗時自由的發展自己的性別認 同 ?如果家長可以透過各種手段要女孩穿上裙子,為什麼他不能透過各種手段要女孩 穿上褲子 ?當很多同性戀都來自於異性戀家庭的時候,如何聲稱家庭模式及教養會和 性傾向必然扯上關連 ?此外,如果父母擁有養育子女的權利,那麼法律如何界定養育 模式的界線 ?一個家長趁著孩子心智尚未成熟,甚至強迫著他信仰某個宗教或者是成 為一個異性戀,不也是抹殺了兒童的意願罔顧其權利。再者,如果我們一再再強調, 性 /別不平等有很大一部分來自男女家庭對於傳統刻板印象的再制與傳承,那麼,同 性戀家庭不是更有助於打破這種再制而有助性 /別平權,人們之所以如此排斥,想來 就是既得利益者想要鞏固目前不平等的結構以維持自身利益。 : 4.滑坡理論謬誤:開放同性婚姻後,法律道德尺規會順著「滑坡」一路傾斜, : 終至無法挽回之境地。(如:開放亂倫、戀童合法化等) : →滑坡理論只存在於理論當中,無關同性婚姻合法。 : 如果滑坡理論真的成真,那我們也可以跟狗、跟貓等可寄情於物的東西結婚啦。 : why not? 因為不可能發生嘛。 : 希望對你有幫助。 按照一個性別平權的社會想像,人不應該因為"性"而被剝奪任何一種屬於他的權力, 是以家人戀兒童戀動物戀都不會是問題,但重點就是要有一套能夠與之相應的婚姻制 度,至於那樣的婚姻制度是什麼,並非本論戰的重點,所以無需討論。 -- 另外,婚姻是憲法保障的自由權,可以查查看大法官釋憲如何否定同志婚姻權, 再從那裏找點來進一步思考,不外乎也是個防禦/進攻的辦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229
raphal:哈哈伯豪耶~~~(抱) 01/04 09:03
raphal:你第三點講得真好!^^我竟沒想到從這個角度來思考~~ 01/04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