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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wwoo (口袋裡有糖)》之銘言: : 題目: Fred forgot ____ sufficient notice about his resignation to his : employers. : (A) to give : (B) giving : 疑問:為甚麼是A (我選B) : 因為在文法書讀到Forget 接 動名詞是表示過去,to 不定詞表示未來 : 是我會錯意了嗎? 這個真的是陷阱題,基本上這題是國中文法的問題 1.forget to V 是忘記去做某事情 2.forget +Ving 是已經做了某事情 ,但是自己卻忘了有沒有做 如果答案是A 翻譯就是,FRED 忘記跟他老闆提醒說他要辭職 如果答案是B 翻譯就是,FRED 忘記他自己已經跟老闆提醒說他已經遞出了辭呈。 基本上如果選B的話這個人就是健忘症過頭了,自己有沒有向老闆提出辭呈都忘了 我是老闆的話會建議他去看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130.79
wwwoo :了解了 謝謝解答喔~~~ 09/21 16:17
Luluandlulu :請問,選B是錯在語意還是文法呢? 謝謝 09/21 16:43
Ranpha :選ING 基本上情況不合常理 09/21 21:47
september39 :分常清楚的解析~~ 09/29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