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an1988 (玻璃屎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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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涉縱放酒駕 警副所長起訴
時間Wed May 27 10:30:34 2009
海山警分局江翠所副所長許明男處理酒駕案,涉嫌縱放永和代表會副主席許鈞凱,
板橋地檢署昨天起訴2人,許明男被求刑1年6月、許鈞凱求刑10月。另外,
分局有12名員警涉嫌浮報拖吊獎勵金,詐領近14萬元獎勵金,
都被依貪汙罪嫌起訴。
對於海山分局昨天一口氣有13名員警遭起訴,海山分局長陳永利表示尊重檢方調查,
其中12名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的員警,將等收到起訴書後,依法向縣警局呈報停職。
起訴書指出,許明男今年4月27日晚間執行路檢時,攔檢許鈞凱的座車,
發現許的司機酒駕欲移送法辦,許鈞凱不滿當場辱罵,還用腳踢員警,
被帶回派出所。
許明男明知許鈞凱涉嫌妨害公務,竟在隔天凌晨讓他離去,未依規定移送;
檢方考量許鈞凱在偵訊時說「我覺得只是喝酒,也沒有什麼事」,顯然視法律為無物,
毫無悔意,依縱放人犯、妨害公務罪嫌起訴2人,並具體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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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狗屁事情真是他媽的多= =
行政中立 中立個鬼 我還桃園中壢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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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ngloveyu:-.-自介... 05/27 10:34
→ talan1988:阿...槓....忘記改XD 05/2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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