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uterway (俘虜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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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Re: [閒聊] 我領教到了!E04!台灣的警察
時間Sat Sep 5 03:03:12 2009
※ [本文轉錄自 ShuangHe 看板]
作者: TC13 (T.C.) 看板: ShuangHe
標題: Re: [閒聊] 我領教到了!E04!台灣的警察
時間: Sat Sep 5 02:08:57 2009
先說,俺不是來筆戰的,俺就一個普通在雙和服務的警察人員說個自我意見
開板的大大認為警察應該去追那位酒醉駕車的民眾
就我而言,在我有同仁一起上班時,我會去追追看,但絕對是在「安全駕駛」的前提
意思是:如果我單警,我絕對不會去追
對我們長官而言
他們會說:無論如何都不要追車
各位會不會覺得很疑惑?
簡單而言,今天如果因為追車產生了交通上之事故,
責任是誰要負?
賠償誰要出?
國賠?對不起,國賠完一樣扣薪,
也許,正義感強大的鄉民會說:
你們不追對不起你的職業,對不起納稅人,對不起......
但是如果真的發生意外,我對不起的是我的家人
他們要與我一同背著個負擔
社會呢?
抱歉!
輿論說:警方執法過當,小小酒駕追車導致重大車禍!
長官說:關於這次的追車導致的事故,警方對社會大眾感到萬分的抱歉......
家屬說:他人很好,他是我們家庭的支柱,他是我的心肝寶貝......
鄉民說:.......我還是別說了.......
總之,絕不會有「警員說」這項
因為他酒駕又沒犯法,你追什麼呢?
他只是違規罷了,你確定他酒測一定會超過0.55ml/g嗎?
酒駕......不過就是違規而已
也是啊!警員是哪個蔥薑蒜苗呢?
全台6萬警員,不差你一個,你就犧牲吧!
也對,中和南勢角之前對衝撞員警的竊車(之後還有姦殺案被破獲)的少年開槍
都差點被告死,這.....不過就是個酒駕罷了......
也許很直接,但事實是:
我們是用一碗飯,而犯罪者或少許違規者是用一條命來和我們爭鬥
如果今天對方是犯罪者,我很樂意奮力去逮捕
因為我背後至少還有一部中華民國刑法作靠山(雖然有時還滿不穩的)
但今天違規追車,我背後空空蕩蕩,
閣下不覺有差,不才告訴您:我怕死了
再說一點,深夜,也許您精神不錯,但大部分的警員是從白天一直上班到深夜
不怕您笑,我有時甚至騎巡邏車會騎到睡著,只好先停著在路旁
站在路口吹吹風清醒一下,
警察休息時間不足,服勤時間過長,這不是新聞,我也不求您諒解
只求您知道這件事
再者,今天發生事故的如果是員警呢?
有一句在警界流傳已久的話不知道您有沒有聽說過
「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很殘酷
很直接
很不公
很真實
我舉兩個例子就好:
前兩年有一位桃園的派出所副所長殉職,您還記得是什麼原因嗎?
還有,去年有一位吳警員放假返所辦案子後返家時,遭逢不幸,你記得為什麼嗎?
其實我不要求你一定要記得,但你會有印象嗎?
應該印象不深,因為,這兩則一開始連報紙第二頁頭版都上不了
甚至我看到的是在報紙角落的一塊而已......
因為前者發生在胡市長夫人車禍斷臂時
後者發生在台東縣長到外國參訪觀光發公費事件時
這就是警察,殉職了,一了百了......
為什麼?我也想知道為什麼!
我同學父親(他們一家都是警察)過勞死在辦公桌前,為的是什麼?
今年88水災殉職的員警其中之一是我認識的叔伯,他為的又是什麼?
我還在學校時,台中曾發生一件警匪槍戰,員警殉職2人
不多日,偵訊學林淵城教官(實任中部犯罪打擊中心組長)在課堂上告訴我們:
「葉錫財是我多年好友,我們本來還約出來要吃飯......我手機裡還有他的號碼,
我永遠不會刪掉!」
教官當時說話的神情肅穆,當時我還不大懂不刪掉號碼的意義
現在我大約明白了:也許就是不想忘記他,除了家人,這世界上總還要有人記得他!
台灣社會一直以來對警察很不公,
沒錯,領一份薪水作一份事,
納稅人的確是我們的頭家,
然後呢?
無限上綱嗎?
我是警察,
我要維護治安、整治交通
我也要處理戶口、連絡社區
我還要做保安民防、為民服務
此外還要協辦大略分項共七十四種各類「公家機關」之業務
並且記熟約一百多種表格填報及各式專案性業務及指標
我是行政警察,
我要有重大交通違規積效
我要有路霸攤販績效
我要有色情績效
我要有賭博電玩績效
我要有竊盜績效
我要有刑事核分績效
我要有刑案績效
我還要有社區關懷績效
我也要有緊急關懷績效
我要會受理案件、偵查案件、破獲案件
我也要會處理車禍、協調民眾糾紛、和有憂鬱躁鬱歇斯底里發酒瘋的民眾溝通
甚至我還要會可以和狗溝通,因為牠主人不在又叫得太大聲吵到鄰居了
我班與班空檔時間約8小時
不一定早上,不一定下午
因為派出所是公家機關的7-11
不打烊、不關門、不休息
我累,但我應該還算對得起這份薪水
我要求不多
我只要求兩個字:
尊重
我曾經看到統計
民眾對公務人員觀感最好的是消防,最差的是警察
警察的地位在眾公務員中也居末位
我很難過
消防總是在人們需要時出現,並給予幫助救護,
要扛一條寶貴的性命,他們也不輕鬆
消防觀感最好,我欣然接受
警察的出現,基本上都是在不幸的事發生時,或者是在民眾「不希望」看到時
執行的又大部分屬於強制性的動作
加上如果警察發生違法風紀案件
一定是社會版頭條
之前的執政者又往往把警察當做手上的刀子
常常把警察推到民眾的對立面
所以現在的社會不願給警察其應有的地位
也不願意信任警察
尊重二字,對從警人員有多重要
您也許不清楚
但我永遠記得我在指揮交通時
有一位小妹妹對我說
警察叔叔,你好辛苦
雖然那已經是兩年多前的事
也許您覺得警察應該如何如何......
但這是上不是一句:「我覺得」就能解決事情
也許電視上的政論節目給太多人認為空談就能成事吧
卻忽略了紙上談兵的不是只有趙括和馬謖......
您有納稅,我感謝您
但請不要就個人想法指手畫腳
您確定他沒叫支援?
您確認他當時沒記車牌?
您不是那位員警
我也不是那位同仁
我倆無權置啄當下的處理
希望您能諒解我這篇無禮的回覆
另外,我也有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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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09.230
推 Furch:這就是 爛制度之下沒有勇警察 09/05 02:11
推 hydelove: 推優文…另外,警察先生,您辛苦了。 09/05 02:13
推 finalcreate:辛苦了 也請你繼續加油 09/05 02:14
推 p3962260:辛苦了,下次可以放我一馬嗎....(跪) 09/05 02:15
推 Furch:以情入理 這文章寫的好 09/05 02:26
推 HDview:這已經變成是體制的問題了... 09/05 02:49
推 mansonrock:辛苦了,我一個學長也當警察,他也有跟你同樣的想法 09/05 02:51
→ mansonrock:加上出事了上司又不挺,哪個警察會冒這種風險 09/05 02:52
推 worlde04:寫的很不錯阿 酒駕只是個小違規不用追 09/05 02:54
推 fluterway:樓上很痠XD 追車造成的後果可能更嚴重 09/05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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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9.165.236
→ fluterway:馬的 看的我快哭了T^T 09/05 03:07
推 WiiSports:我永遠銘記在心那位副所長 查贓車查到一半被刺!! 09/05 03:19
推 iv80804:唉 看完只有感嘆 誰有勇氣轉八掛版 09/05 04:11
→ fluterway:別再轉八卦了啦... 會害到這個學長~"~ 09/05 04:11
→ fluterway:沒被噓到X5 我請你吃飯... 09/05 04:12
→ iv80804:俘虜威 遞張衛生紙給我 T^T 09/05 04:12
→ fluterway:就像有些學長說的 有些事情自己知道就好T&T 09/05 04:12
→ fluterway:啊? iv80804要出來了嗎?? 諾~ 拿去~ (抽一堆衛生紙) 09/05 04:13
推 iv80804:這麼感性的文章別渲染情色了 (用水球就好T^T) 09/05 04:14
→ fluterway:常常自己已經做得很不爽了 還不被尊重 09/05 04:50
→ snowday:原po拍拍 09/05 08:38
推 jasonstyle:大家加油!! 09/05 10:02
推 shengo:轉回雙和去好啦 呵呵 09/05 10:04
推 longloveyu:警察叔叔,你們辛苦了 09/05 10:20
推 staycos:俘虜威最近很中性情 問題是他似乎變成女的了XDDD 09/05 10:50
推 shengo:longloveyu學長辛苦了 09/05 10:50
推 iverpun:不好意思 請問我可以轉我自己的信箱嗎?我在淡水服務... 09/05 11:05
→ longloveyu:我不是學長哦..只是路人而已QQ" 09/05 11:59
推 GanKer:很切實的文章~吳宗憲:我是藝人~我也想要紅呀!! 09/05 12:05
→ GanKer:我要說的是~每種職業都有所期望...!警察只是要個尊重而已~~ 09/05 12:06
推 wotow:八卦鄉民:不爽不要做 09/05 12:11
推 davidmayday:推好文 09/05 12:13
推 billgygy:好感動阿~ ㄒ_ㄒ 09/05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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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ungkuang:好文 09/05 14:16
→ fluterway:staycos別誤會 我是從雙和板把這篇文轉過來的^^ 09/05 16:48
推 holdwish:好文 09/05 21:45
推 linkit:的確制度面沒給在外執勤的警察保障...就如同..彰化那位學長 09/06 04:17
→ linkit:奪槍殺警案..最後一個判殺人 無期+9xx萬 一個妨害公務 10月 09/06 04:19
→ linkit:賠的也太少了...比一個酒駕過失致死賠的還少?? 另外一個居 09/06 04:20
→ linkit:然還只判妨害公務...雖然事後的制裁不見得能對被害人有多大 09/06 04:21
→ linkit:的補償作用..但至少是一個警誡的效果..讓人不敢以身試法 09/06 04:22
→ fluterway:@@" 09/06 04:22
推 kobe0931:不推對不起自己 真的 09/07 18:02
→ pohaolin:哀!這就是所謂的多做多錯,沒做沒錯,但是會被定.悲哀 09/07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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