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1986625:看你有沒有受傷吧。有受傷就通知派出所帶回去辦。 03/04 07:29
→ franktassone:妨礙公務?傷害? 道交上好像沒處罰?? 03/04 07:36
→ wing611538:有受傷的話就過失傷害! 03/04 07:52
推 xkillerman00:告阿 03/04 08:42
→ zmingrung:先驗傷 再提告 最後談賠償 跟得理不饒人的民眾學低 03/04 08:45
推 PrincessMio:我記得考汽車駕照有這條 撞傷正在執勤員警 03/04 10:09
推 PrincessMio: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03/04 10:17
→ PrincessMio:並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之罰鍰 03/04 10:18
推 FIEMKI:用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61條第3款 03/04 10:32
推 linkit:應該適用道交第61條3款" 撞傷正執行交通勤務中之警察" 03/04 17:31
→ addog74:大備!好好喔,我公司從沒出現過這種勤務,都馬線備一肩扛 03/04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