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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ainan 看板] 作者: OR (人體錬成.賢者の石) 看板: Tainan 標題: [新聞] 抓賭摔太凶 判警拘役55天 時間: Sat Apr 3 09:27:40 2010 http://hao.jp/?i=1bc 抓賭摔太凶 判警拘役55天 * 2010-04-03 * 中國時報 * 【黃文博、周曉婷/台南報導】  台南縣麻豆分局麻豆派出所警員胡宗仁、李清寶,在取締賭博時,民眾要搶奪錄音 筆,兩員使用柔道過肩摔、掃腿導致林姓民眾左腿斷裂,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定兩警員防 衛過當,違反比率原則,依共同傷害罪各處兩員拘役五十五日,得易科罰金。兩人昨天不 約而同表示,尊重法官見解,待收到判決書會上訴。  判決指出,警員胡宗仁、李清寶,九十七年六月十二日下午,分騎警用機車在巡邏 ,發現台南縣麻豆鎮慶安宮前廣場,疑似有民眾聚賭,兩警員停車準備取締與現場民眾林 明正、王明友等發生言語衝突。  胡宗仁拿起錄音筆準備蒐證,未料林明正搶奪胡員的錄音筆,兩員反擊,由李清寶 抓住林明正手臂,胡宗仁拉住他衣領,用柔道過肩摔、掃腿方式,將他壓倒,導致林男左 腳粉碎性骨折。  林明正指控兩位警員,胡宗仁除了使用過肩摔、用腳掃其腿外,還大力踹其左腳, 另外一位警員還抓其頭髮往地上猛砸,事後也沒將他送醫,此案原本檢察官以遺棄、傷害 罪起訴兩位警員。  李清寶、胡宗仁昨天低調面對一審判決結果,倒是基層員警得知判決,都為兩人打 抱不平,基層員警表示,讓人感覺未來執勤無所適從。 -- ◢██◣ 從現在開始,我只疼妳一個,寵妳,不會騙妳。才怪 ◤◤◥ 答應妳的每一件事情,我都會做到;對妳講的每一句話,都是真話。 ◎─◎ 不氣妳,不罵妳,相信妳。有人欺負妳,我會第一時間出來幫妳。抽插妳 妳開心的時候,我會陪著妳開心;妳不開心,我也會哄得妳開心。到高潮 永遠,都覺得妳最漂亮;做夢,都會夢見妳;在幹妳 在我的心裡,只有妳,就這樣。當我婆給我幹好嗎? ψJustin0610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68.30
lave2002:壓制就好了~還補上幾拳腳~結果是補的手段讓對方腳斷!!@@ 04/03 09:34
skyil:這種刁民用過肩摔摔他剛好而已啦 04/03 09:44
skyil:法官也不想想若他真正想奪的是槍那還要不要算防衛過當 04/03 09:47
cute12:法官...怎麼回事= = 04/03 09:50
smaitesai:無言… 04/03 09:51
loperHuang:以後員警要不要下跪請歹徒投降....?? 04/03 09:56
leubaga:台灣的法律界病了...越來越有這樣的感覺... 04/03 09:57
parislove3:員警固然有錯 但林明正這廝搶奪就不是錯了? 04/03 10:06
AllureDoll:怎知道他要搶什麼 法官真是病了 04/03 10:07
niccnicc: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04/03 10:24
niccnicc:當一個守法的壞蛋 法律就無奈何 04/03 10:27
Guis:台灣應該要改陪審團制....以免法官權力過大.... 04/03 10:39
Kayusumi:法官這樣以後警察怎麼執勤.. 04/03 10:53
ffmuteki9:等到員警被攻擊殉職時看誰要替警察討公道。 04/03 11:11
sheaujau:要是改成 未料林明正搶奪胡員的槍械 結果就會不同了吧 04/03 11:11
orangelin:腦殘法官去吃屎啊   04/03 11:18
kissej:正常執法變犯法~悲涼 04/03 11:21
Triad:祝不食人間煙火的喜憨法官們統統丟官~! 04/03 11:22
ffmuteki9:同理→被搶100元跟被搶100萬元法官也會說:一百元有啥好 04/03 11:34
ffmuteki9:計較,當作善事嘛。一百萬:X!關你個一個月 04/03 11:35
alomar20:改陪審團制??說這句話的人可要好好研究一下美國的制度 04/03 11:37
song313136:...是歹徒搶員警耶 智障法官 04/03 11:37
alomar20:人家已經開始想檢討的東西..台灣人卻當寶..Orz 04/03 11:40
siwang:不是改制的問題,而是人阿....一堆法棍 04/03 12:14
siwang:制度的話,我推薦一部漫畫,寫的很詳細,女法官~日本 04/03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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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Ker:在台灣~殉職還比較光榮且有尊嚴點... 04/03 14:31
blackskyz:今天公祭明天忘記啦..然後到選舉又被拉出來亮相.... 04/03 16:19
ufst:只會坐在上面腦殘 不懂外勤的辛苦 "來人餵法官吃丙". . 04/03 16:33
myconscience:在台灣~殉職還比較光榮且有尊嚴點... 04/03 17:57
alex90291:應該辦妨礙公務的~~這樣搞不好還不會被告。 04/03 18:30
tpcgwang:聽說檢察官跟法官還沒有餅... 04/03 21:36
saiage:比例原則 用嘴巴講我也會 04/04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