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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樓上搬來一群大學生 每天晚上都夜夜笙歌 每晚凌晨玩到天亮 打麻將 喧嘩 不然就是地板一直很吵 一直有很多噪音 晚上常常被他們吵得不能睡 之前有去溝通過了他們依然還是這樣 我決定另尋其他方法了 我剛才翻了一下法條社會秩序維護法72條規定 社維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 二、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我想警察應該常常處理這種事情吧 因為我不知道詳細規定 是否要自己蒐證它們很吵的證據 或者說要達到什麼標準 才能罰它們 自己實在忍無可忍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60.29
chiling0107:發問原則上請至生活法律版喔 04/09 16:54
hateOnas:請到生活法律版 ˋˊ 04/09 17:48
movefun:請環保局測分貝= = 但是他們測之前都會請他們簽名 04/09 18:25
movefun:測得出來有鬼 04/09 18:25
alex90291:現在環保局很會推~一定會推給警察!!搞不懂設環保局做啥~ 04/09 18:39
alex90291:乾脆他們的薪水都給警察算了... 04/09 18:40
iv80804:持續、可偵測性→縣政府環保局。 04/09 18:54
iv80804:斷斷續續、不易偵測性→警察單位。 04/09 18:55
iv80804:但我想大家都知道要給誰處理了... 04/09 18:55
chihchung:管他什麼東西~民眾不是全部都打110嗎= = 04/09 19:03
ewolf:你就打110吧 萬能的警察會去處理的 04/09 21:37
kekikobashi:什麼鳥事都推給警察...煩都煩死了 04/09 22:21
GanKer:樓上~工作要有熱誠唷!! => 江部長和王玄如講的... 04/09 22:35
chihchung:他們最有熱忱了~~~~~~~~ 04/09 23:14
kekikobashi:長官就出一張嘴啦!! 04/10 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