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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假筆錄坑人/惡警緩訴 線民起訴
時間Wed Jul 28 17:44:58 2010
假筆錄坑人/惡警緩訴 線民起訴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750886.shtml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10.07.28 04:12 am
警察為求績效做假筆錄,樹林警分局員警張耀元與林皇志去年底聲請緝毒搜索票,竟找梁
姓線民冒充簡姓秘密證人檢舉詹姓男子吸毒,檢方一查簡的身分,發現簡還在牢裡服刑,
如何能看到詹吸毒?昨天對兩警做出緩起訴處分,配合演出的梁姓線民則被起訴。
檢方調查,柑園派出所員警張耀元、林皇志是派出所「跑專案」(負責刑案績效)的員警
。
兩人得知轄區詹姓男子吸毒,找有吸毒前科的簡姓男子當秘密證人,指證詹吸毒。因簡在
台中監獄服刑,無法簽名蓋指印,兩警於是找梁姓線民冒充簡,製作筆錄。
張、林兩人先製作假筆錄,筆錄中「秘密證人」指證去年十二月看到詹姓男子吸毒,兩警
再叫梁到派出所在秘密證人筆錄上捺押指印,接著持偵查報告、秘密證人筆錄,向板院聲
請搜索票。
兩警將聲請書送交板橋地檢署內勤檢察官審核,由於過去曾發生警方在搜索筆錄上造假,
檢察官將秘密證人真實身分彌封袋拆開,欲直接找簡姓秘密證人,了解詹姓男子吸毒經過
。
沒想到檢察官透過電腦查詢後,發現簡姓秘密證人正在台中監獄服刑,根本不可能在十二
月看到詹姓男子在樹林市吸毒;兩警一開始還推稱是行政疏失,檢方便主動偵辦兩警與梁
姓線民偽造文書。
兩名員警見紙包不住火,主動向檢察官認錯,梁姓男子也稱受警察之託才幫忙。檢方對兩
警做出緩起訴處分,命張耀元、林皇志各捐款卅萬元及十五萬元給國庫;梁姓線民因有犯
罪前科,不宜緩起訴,被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
【2010/07/2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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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8.21.225
推 drwhmsjustdo:制度殺人… 07/28 20:00
推 tmac8300:績效卓著永遠抵不過一次出包 多做多錯.... 07/29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