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ntikorea:看是誰簽收的阿 01/20 20:26
→ finalplayer:這個人就算記個過也不能把事情解決阿 怎麼找到信... 01/20 20:29
→ finalplayer:何況中間大家都可以碰到信 這樣都怪他 也不合理 01/20 20:30
推 buttery:打電話去法院請法院重發,順便記個過,很簡單的。 01/20 20:48
→ buttery:好運的話,是沒有時間限制的法院文書,根本沒有事。 01/20 20:50
→ iron96:你這麼在這裡問 不決定記者就有題材可以報導了嗎? 01/21 00:14
→ iron96:打錯 不覺得 01/21 00:14
→ h2j32000:超過三個月就不是保管責任... 01/21 18:41
推 hoboks:萬一是送達判決就慘了 上訴期間只有20日 01/22 00:48
推 kenro:請他打去法院問吧 01/22 11:17
推 night7410:請他打去法院問 中間過程很多 很容易LOST掉,那其實沒 01/23 06:10
→ night7410:法怪其中哪個人身上 01/23 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