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dozo16 (小哈哈)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情報] 有關後座繫安全帶相關條文已經通過
時間Sat May 14 09:01:32 2011
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000090951 號令修
正公布第 3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第 31 條 汽車行駛於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
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有關其安全帶之正確使用、實施方式、
因特殊事由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理、宣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
由交通部定之。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違反前項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
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
時,處罰該乘客。
前陣子廣泛討論的後座繫安全帶
已經通過了
施行日期尚待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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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81.174.98
推 mingly:應該會比照兒童座椅模式,設定宣導期 05/14 10:21
推 blackskyz:接下來開始律定各所隊每月基準數.....未達到者........ 05/15 01:00
推 iverpun:台中市已經有囉 交通組已經下交辦單統計 05/15 03:21
推 sammy77421:有些舊車後座本來就沒設置安全帶那怎辦 05/15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