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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ngly ([不由昏睡])》之銘言: : 網址如下(自行連結),有興趣者請自行參閱全文 : http://www.cy.gov.tw/sp.asp?xdUrl=./di/edoc/eDocForm_Read.asp&ctNode=9 : 11&AP_Code=eDoc&Func_Code=t02&case_id=099000067 : 縮址 http://0rz.tw/aFG0z : 本糾正案肇因於99年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員遭刺案,節錄糾 : 正案內有關連續服勤之內容如下 : 二、都會區分駐派出所員警普遍每日連續服勤達12小時,每週須服深夜勤務多日 : ,易導致警覺心低落,勤務難以落實,警政署未能檢討規劃合理之勤務編排 : 制度,亦有違失 : 警察勤務條例第15條及第16條規定,警察勤務時間不分日夜,每日以服勤八 : 小時、勤四息八為原則,深夜勤務以不超過四小時為度。其目的在於調節體力, : 提高警覺,以落實執勤。然實際之勤務制度歷經多次變革,警政署於81年間考量 : 分段服勤在所待命時間過長,基於員警實際需求,取消待命服勤,改採集中服勤 : 方式。目前基層派出所之勤務制度,係依警政署96年函頒之「勤務規劃(編配) : 策進作為」進行編排,都會區派出所每人每日連續服勤達12小時以上,每週需服 : 多日深夜勤務。然員警因處理聚眾活動、突發事件、專案及臨時勤務,經常無法 : 按時退勤或必須於休息時間返所支援,致超時工作已成常態。 : 查警員賴智彥於98年11月9日遇害前一日,自晚間9時連續服深夜勤至隔日9 : 時(11月8日21-24時巡邏、11月9日0-3時備勤、3-6時防竊防搶巡邏、6-9時攤販 : 整理)。巡邏警員鄭敏弘則自前一日晚間6時連續服深夜勤至隔日6時(11月8日 : 18-21時備勤、21-24臨檢、11月9日0-3時偵辦刑案、3-6時巡邏)。該等勤務編 : 排方式乃為符合員警每日連續休息八小時以上之要求,惟連續服勤因體力調節不 : 易,易致警覺性低落,勤務難以落實。另查,我國警民比例為429:1,日本為 : 511:1,美國為415:1,與先進國家相較,我國警察人數並未偏低。且目前警勤 : 區佐警雖已無須查察三種戶(一般民眾)、進行戶口校正及管理流動人口,每月 : 家戶訪查時數亦減至20到24小時,足見警力運用及勤務編排方式,非無檢討改善 : 空間。警政署允宜深入檢討警力運用之成本效益,釐清分駐派出所之功能角色, : 減少派出所員警經常性超時服勤現象,適度減輕其工作負擔,並本諸人性化管理 : 之理念,兼顧治安維護目的,審慎評估規劃合理之勤務制度。 好啦~難得已有神人PO文上來了 我覺得大家可以好好討論接下來我們可以有哪些策進作為 不要每次上頭想河蟹 就連身為權益當事人的我們 也都只是抱怨一番就爽了 號召一下大家爭取日己的權益吧~ 我們接下來該怎做 才能有效的督促勤務合理化? 一、找媒體? 二、聯署致監察院? 三、快選舉了 找立委? 四、找FB的'警眷'? 五、叫五樓在身上寫上訴求後脫光裸奔? 各位同志~革命啦~為了尊嚴、權益還有七萬顆肝奮戰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47.237
kiioo: 如果因此過勞死 到底誰要負責 民間公司這樣要罰款 09/07 11:07
kiioo:公務機關到頭違法? 09/07 11:07
ultramanleon:5樓裸奔啦!! 09/07 11:35
yang5566:冒險蓋 09/07 11:40
lin3889:要選舉了找立委拉!!! 質詢內政部長 09/07 11:56
chihchung:恭喜樓上是五樓... 09/07 11:57
fluterway:警察又投不到票 哈哈 09/07 13:41
audigirl:找馬FB 09/07 14:27
joedong0213:推一二三,找蘋果,連署啦 09/07 21:10
umaga1:一比較有用 09/10 02:59
yanking:先求立委抗議警察也有投票權..有票後再找立委求不用加班 09/10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