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rdis (tavia)》之銘言:
: 各位學長姐好,
: 想請問關於警特班實習的事。
: 今年2月受訓的,
: 是不是今年暑假就要去實習了呢? (才學幾個月會不會還太嫩..)
暑假實習第一次(2個月)
寒假實習第二次(1個月)
: 爬文後發現實習好像可以填志願,
: 但看起來都是以政府警察局為填選單位
: 請問填選的時候可以有派出所可以選,
: 還是先選局,之後再由警察局分配到哪個派出所?
: (像同樣在新北市,石門跟烏來就離好遠...)
要看你進去所分的隊
每個隊隊上長官的習慣不同
有些實習填缺是按你學期成績依序填缺
有些則是按抽順序籤方式決定
另外別想太多
實習所分配到的幾乎六都佔大多數
而且幾乎集中於市區
烏來 石門......根本不可能
: 另外再請問一個小問題
: 請問實習期間有薪水嗎?
: 還是一樣領跟學期中一樣的生活津貼?
的確是領跟學校一樣津貼大約18000多
並沒有所謂超勤
因為你們還不是正式公務員也非佔缺人員
: (我猜應該是後者吧..畢竟是去給別人添麻煩 > < )
: 話說前幾天才剛去香港的警察博物館參觀一下
: 小小的,但還蠻有趣的,可惜不能照相跟大家分享
: 台灣的博物館只開放團體參觀,可以自己揪團嗎.. = =b
: 昨天看到小時候寫的我的志願第一項就是當警察,
: 當時還投稿到報紙上,稿費100元圖書禮券......
: 看看那張稿紙,對於即將來到的受訓似乎可以比較有勇氣面對,
: 希望不管是十幾年後的現在還是幾十年後的未來
: 都能莫忘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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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51.4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