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1986625:保大待久... 03/25 15:04
推 dalion:是保三的啦XD 標題誤導 03/25 16:31
推 paulluke:保大、保安總隊 這差很多!! 標題殺人... 03/25 20:14
→ myv3688:酒駕是錯在先,但對方要求和解金高達1800萬,要怎麼付? 03/25 23:24
→ myv3688:這事去年被害者還叫TVBS來報,想把事弄大,看是鴿子就要 03/25 23:25
→ myv3688:敲一筆大一點的,問題是拿不出,so怎麼和解?記者真會報 03/25 23:26
推 dalion:恩 ...1800是我也會這麼說 03/25 23:28
→ jordonmi:不管怎樣酒駕就是錯阿 沒酒駕人家也不會趁機找你麻煩 03/26 00:49
推 HLPT:酒駕該死,但是真的要求1800萬就太誇張了吧 03/26 04:57
推 HLPT:放給他倒每個月扣三分之一,十年才兩百多萬 03/26 04:59
→ buttery:一般撞死人的行情價也才200萬,要1800萬那寧願被關丟工作 03/26 10:05
噓 Ullr:果然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從來沒有人說酒駕對阿,但是何故 03/26 17:11
→ Ullr:看到警察就獅子大開口,1800萬是看到鬼,林曉培跟高山峰這些 03/26 17:12
→ Ullr:藝人酒駕撞死人也才七八百萬,警察會賺比他們多阿? 03/26 17:13
→ Ullr:通篇靠杯酒駕多垃圾,不敢講自己要1800萬 現在人家不賠寧願被 03/26 17:14
→ Ullr:判刑調職剛好而已,很多人不懂見好就收硬要逼人狗急跳牆 03/26 17:15
推 alwayscat:就等民事判賠多少就賠多少囉,1800萬都可以改造成人造人 03/26 21:01
→ alwayscat:了,哪門子的傷會需要1800萬? 03/26 21:02
→ alwayscat:酒駕可惡,但這種被撞就見獵心喜的人也好不到哪去啊... 03/26 21:03
推 upadhyaya:養我一輩子~ 養我一輩子~ 養我一輩子~ 03/26 23:39
推 aslovegoc06:1800萬.... 一條命也才500-600萬而已 去搶比較快 03/27 05:41
→ knightking:有人罩吧.....都沒事 03/28 10:17
噓 q7511966:重點是酒駕錯在先吧,你不酒駕肇事人家怎麼有機會敲竹槓? 03/28 12:33
→ q7511966:就算是自己人,若酒駕又肇事絕對不可原諒!! 03/28 12:38
推 alwayscat:講句良心的,我最近多了兩個記事,兩個都是年輕人單純開 03/28 13:34
→ alwayscat:車撞到人,一個撞死人,被要求四百萬。一個撞傷人,被要 03/28 13:35
→ alwayscat:求50萬。(撞傷人這件還是被撞的拒絕報案,拒絕就醫,等 03/28 13:36
→ alwayscat:察走了之後就對年輕人要求就醫修車獅子大開口)所以我感 03/28 13:37
→ alwayscat:觸很深啊... 03/28 13:38
→ alwayscat:不是說他自己人我們要坦護他,而是事情一碼歸一碼。他酒 03/28 13:39
→ alwayscat:駕就讓他在刑事上付出代價,行政上受處分,接下來的民事 03/28 13:40
→ alwayscat:本來就是以回復損害為主。不是說他酒駕就怎麼對付他都是 03/28 13:42
→ alwayscat:合理的,這樣人民公審就好,也不用警察和法律了。 03/28 13:43
→ myv3688:q先生別偏激了,高已受行政,刑事處分,就剩民事,不能原 03/28 21:28
→ myv3688:諒,那他應該怎麼做?被逼到自殺嗎?敲竹槓就是沒道理 03/28 21:29
→ q7511966:我沒說對方敲竹槓有道理..我是說別酒駕就不會有這種結果 03/29 00:25
→ q7511966:今天你沒犯法,人家會這樣佔你便宜嗎? 03/29 00:25
→ q7511966: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 更何況長官三令五申無數次的宣導 03/29 00:28
→ q7511966:大家都知道酒駕是不對的這位學長卻依然故我 03/29 00:30
→ q7511966:還能怪人家不合理的要求嗎? 03/29 00:31
→ q7511966:身為鴿子一員的我都覺得羞愧!! 03/29 00:32
→ q7511966:我們的制服不是單純穿好看的 它代表著國家執法給民眾的公 03/29 00:38
→ q7511966:信力,當代表國家公信力的我們不潔身自愛,那國家執法的 03/29 00:40
→ q7511966:威嚴何存? 民眾還需要尊重公權力嗎? 03/29 00:41
→ q7511966:我們是警察,就更應該愛惜自己的羽毛!!! 03/29 00:42
推 alwayscat:我得直言你的因果連結是有點不正確的... 03/29 10:09
→ alwayscat:警察八萬多人,枯枝難免,比酒駕更嚴重的風紀問題也一直 03/29 10:11
→ alwayscat:存在,現實面上我比較在意的是懲處機制是否正常運作,除 03/29 10:12
→ alwayscat:此之外過度將職業本身神聖化毫無意義。就這件事去觀察不 03/29 10:13
→ alwayscat:論在刑事或行政上的處分都很合理,看不出有繼續義憤下去 03/29 10:14
→ alwayscat:的理由。 03/29 10:15
→ alwayscat:退萬步言大家不要豪洨,如果樣樣都照長官要求字面規定的 03/29 10:17
→ alwayscat:做到位,過勞死的路上有你有我,大家都不孤單 (笑) 03/29 10:18
→ alwayscat:總不能說他違反紀律就不可原諒,我不合規定就情有可原吧 03/29 10:19
→ alwayscat:當然你對職業的堅持我很欽佩,這樣很好,加油啊! 03/29 10:21
推 Ullr:以Q如此正直之人,他日若能入督察體系,想必警界必煥然一新阿 03/29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