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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遭威逼取供定罪 法官開庭頻罵人 2012-04-18 綜合報導 十七年前,高雄爆發港警勾結走私漁船弊案,其中一名員警鄭立明,只因為和涉案警員共 同查船,檢調只根據另外兩人的筆錄將他送法辦。直到更七審勘驗光碟,才發現問訊過程 ,調查員不僅動手,還口出威脅指導供詞,法官因此改判鄭立明無罪,但是更八審卻遇上 被評鑑最後一名的法官,鄭立明痛批法官花大半時間罵律師,最後逆轉判有罪定讞,他實 在無法接受。 http://www.ctitv.com.tw/newchina_video_c186.html 延伸閱讀 高雄港警*郭桂欽、葉銘德、楊忠榮、王順逢、鄭立明(集體收賄案)纏訟十七年 高雄港警集體收賄案 5人判刑 自由時報 – 2012年3月2日 上午4:55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高雄港警集體收賄案纏訟十七年、經高院更審八次, 最高法院昨天終於審結判刑定讞,郭桂欽、葉銘德、楊忠榮、王順逢、鄭立明等五名員警 各判五年四月到二年七月不等徒刑,只有員警林英智獲判無罪。 對於本案是否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的減刑或免刑規定,最高法院支持高雄高分院更八審合 議庭見解,認為本案不適用,理由是本案其他共犯在速審法施行前即判刑確定,本案久懸 未決的原因是案件複雜、查證費時,不能因本案超過八年無法確定,就可適用速審法減刑 。 判決指出,郭桂欽等高雄港警所一港口分駐所的員警,負責高雄港內漁船進出一港口的安 檢及緝私工作,被控八十四年起,收受走私漁民洪健居等人「通關費」,價碼每次二萬元 到七萬五千元不等,港警即縱放過關,八十四年四月七日為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查獲。 犯罪所得不多 未重判 合議庭指出,郭桂欽等員警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等罪,因查獲犯罪所得不 多,都在八萬元以下,因此未予重判。 http://tinyurl.com/78pao2m -- ▁| ▋ _◢ / - _ ╱﹊╲ ▏ |用力抱著》心裡的忐忑 \ 時間跟我說會好的 決心放好了 這一次非你不可 - ︱ 若這不是愛 那有過的是什麼 ﹨_ / | ▆▄▂ ▄▂▁ccfg 梁靜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16.43
knightking:17年前...拖都拖垮你 04/19 20:06
cbate:多少都有收賄啦!我才不相信沒有... 04/20 11:57
charmer153:八卦點在哪 @@! 只有新聞 04/24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