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nk916829 (Niar)》之銘言:
: 藍綠兩黨立委,包括徐欣瑩、陳其邁、姚文智、陳超明等,今天在內政委員會共同提案,
: 建請內政部警政署,研議推動「全國警察團體意外保險」的可行性,以警察的龐大投保人
: 數,來解決保險業拒保,或保險費用過高的問題。
: 此外,藍委江啟臣也提案,要求警政署針對「過勞死」,盡速建立認定的標準,以維警察
: 及眷屬的權益。
: 立委的共同提案中說明,由於警察工作時間、勞動強度都比一般工作高,但目前對於警察
: 撫卹制度並不完備,「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只針對執勤時
: 的殉職撫卹、負傷員警照護,且金額有限,至於因公過勞死的案例,則幾乎不在照護之列
: ,甚至是列為「拒保」。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119/152789/
: 真希望這個提案不要胎死腹中> <
: 能夠成功最好!!
若僅止於"意外險"這個範疇 其實已有壽險公司推出警職人員可投保的產品
http://www.dgpa.gov.tw/public/Attachment/22249184991.pdf
優點:市面上最便宜的意外險
缺點:刑警 消防員 保一四五總隊 維安 霹靂與海巡署皆拒保
http://www.twfhclife.com.tw/PDF/a003.pdf
優點:相當便宜 額度高
缺點:五人以上才可投保 拒保條件同上
至於"意外"的定義 請參閱保險法第131條第2項
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關於過勞的部分 如果勤務制度不改
目前只能自行加保壽險及醫療險 以免成為家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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