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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nk916829 (Niar)》之銘言: : 藍綠兩黨立委,包括徐欣瑩、陳其邁、姚文智、陳超明等,今天在內政委員會共同提案, : 建請內政部警政署,研議推動「全國警察團體意外保險」的可行性,以警察的龐大投保人 : 數,來解決保險業拒保,或保險費用過高的問題。 : 此外,藍委江啟臣也提案,要求警政署針對「過勞死」,盡速建立認定的標準,以維警察 : 及眷屬的權益。 : 立委的共同提案中說明,由於警察工作時間、勞動強度都比一般工作高,但目前對於警察 : 撫卹制度並不完備,「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只針對執勤時 : 的殉職撫卹、負傷員警照護,且金額有限,至於因公過勞死的案例,則幾乎不在照護之列 : ,甚至是列為「拒保」。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21119/152789/ : 真希望這個提案不要胎死腹中> < : 能夠成功最好!! 若僅止於"意外險"這個範疇 其實已有壽險公司推出警職人員可投保的產品 http://www.dgpa.gov.tw/public/Attachment/22249184991.pdf 優點:市面上最便宜的意外險 缺點:刑警 消防員 保一四五總隊 維安 霹靂與海巡署皆拒保 http://www.twfhclife.com.tw/PDF/a003.pdf 優點:相當便宜 額度高 缺點:五人以上才可投保 拒保條件同上 至於"意外"的定義 請參閱保險法第131條第2項 意外傷害,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所致者。 關於過勞的部分 如果勤務制度不改 目前只能自行加保壽險及醫療險 以免成為家庭負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1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