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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8ydB 驗血超標 巡佐堅稱沒喝酒 〔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項程鎮、李宇欣/綜合報導〕台中市警局督察室林姓巡佐遭追撞 ,抽血換算酒測值達每公升○.五六毫克,但他堅稱未飲酒,離奇的是,三小時後,警方 竟讓他再次抽血及呼氣酒測值,結果均為零,全案雖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但民眾質疑, 依取締酒駕作業程序,哪有二次酒測之理,警方不無包庇之嫌。 副總統吳敦義上月二十七日到台中,負責維安業務的市警局督察室林姓巡佐,當晚八點執 行勤務後騎車返家,行經北屯區文心路時遭後方黃姓女騎土追撞,兩人雙雙倒地受傷,被 送到醫院急救,由於林員嘴唇受傷縫合無法吹氣,改用抽血換算酒測值超過標準。 但林員堅稱絕未喝酒,質疑抽血過程有問題要求重測,三小時後進行第二次抽血,為證清 白,還忍痛呼氣酒測,檢測結果均為零,市警五分局對此感到不可思議,唯恐拿錯檢體, 還到醫院拿檢體進行DNA比對,確定都是林員所有,全案仍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地檢署 酌參。 根據市警局「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規定,駕駛人呼氣酒精濃度經執勤員警完成檢測後 ,不論有無超過標準,不得實施第二次檢測;民眾認為,經過三小時後還進行第二次抽血 及呼氣,若是一般民眾不可能有此待遇,質疑警局督察單位不無袒護、包庇之嫌。 市警局表示,該案發生後由交通大隊、警局刑事鑑識中心及督察室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當 時救護人員表明沒有聞到酒味,同事也表示,林員茹素、沒有喝酒習慣,當日與他執勤的 員警也說,沒看到林喝酒,警方更調出林下班後騎車的沿途監視器,直到被撞為止並無短 暫停留。 督察長張蒼波強調,車禍發生時,林員自行打電話報案,如有喝酒應不會如此做,全案由 市警五分局函送,由檢察官查明真相。 不能安全駕駛標準擬降到0.25毫克 而本報上週報導法務部擬修法,酒測值○.二五毫克就移送,刑法研修小組昨開會決議, 建議法務部將刑法中「不能安全駕駛」的酒精濃度標準,從原擬增訂的每公升○.五五毫 克降低成○.二五毫克,並建議○.二五毫克到○.五五毫克處以拘役或單科罰金。 法務部官員指出,上述建議案,將使每年酒駕移送院檢案件數增加四萬到七萬件,檢警及 法官負擔不小。 為遏酒駕,藍委昨表達將提案「加碼」,累犯者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在野立委質疑這是 民粹修法!馬政府應落實執法並訂配套,而非一味加重刑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132.180
g243536:很多都是內部才會知道的怎麼會暴出來~~~~就人品有問題貝XD 02/06 14:07
HLPT:0.56過了三小時也很難降為0吧 02/06 15:58
fattyred:抽血時會先用棉球沾酒精擦拭,會不會是那時被影響到? 02/06 16:38
UponSunrise:0.56過3小時不可能降到0... 02/06 16:42
fluterway:恩 他有喝 02/06 19:57
soft540:樓上很簡潔XD 有掛嗎? 02/06 21:41
bowbow88:掉包?調包? 02/06 23:20
snowday:0.56->0 恩 02/07 16:37
movefun:若測第二次有全程錄影應該有得計較 沒錯不可能降這麼快 02/08 03:55
knightking: 三小時變0很不可思議,我想聽掛 02/08 10:06
Richthofen:抽血的測定值只容許到50dmg/L,50/200 = 0.025 mg/L 02/08 21:24
Richthofen:容許值的22.4倍耶,正常代謝1小時約0.1mg/L,所以..... 02/08 21:27
knightking:樓上算錯了吧,已經換算成0.56mg/l........ 02/09 10:21
Richthofen:哪裡錯了?我是說抽血的容許值最多就是0.025mg/L 02/09 12:11
Richthofen:而他是0.56mg/L,遠超過容許值 02/09 12:12
fluterway:換算回來的容許值也是0.25吧 02/09 13:51
fluterway:怎會是0.025 ??? 02/09 13:51
Richthofen:抽血的上面都有0~50(參考值) 02/09 13:58
Richthofen:以前是0.03以上要送啊 02/09 13:58
Richthofen:現在到底是多少要送啊? 02/09 13:58
fluterway:0.25以下函送 之前不是有公文嗎@@!! 02/09 19:03
fluterway:現在要超過0.25才移送阿@@ 02/09 19:04
Ouiful:雖然署有發公文 但是很多分局也沒在理多少移送 02/09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