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unzheng:幹嘛付啊?就不付看他能怎樣 03/09 12:31
推 V1121:國賠? 03/09 14:35
→ dch44dyw:就損害賠償吧 應該不是國賠... 03/09 15:14
推 HLPT:損失補償吧 合法執行公務造成的 叫他循行政程序請求補償 03/09 15:27
推 HLPT:應該是請店員依程序請求補償 不是請對方體諒 好像要對方將損 03/09 15:30
→ HLPT:失吞下去 03/09 15:30
推 HLPT:外勤不懂程序 應該由內勤出來說明 內勤要支援外勤才對 03/09 15:31
→ HLPT:如果是我 我也是付錢了事 不然冒生命危險抓人 回去還要被內 03/09 15:33
→ HLPT:勤砲 03/09 15:33
推 blackskyz:內勤會說他下班了 03/09 20:46
推 i52100:呵呵 03/09 21:36
推 Dird:我不是警察都覺得這樣不合理ㄟ 03/09 22:11
推 link916829:內勤:怪我囉?哈哈 03/09 23:10
推 jane7503:這種扭曲的制度令人無言..如果不賠錢買單,到時被民眾投訴 03/10 00:46
→ jane7503:可能會被懲處吧.. 03/10 00:47
→ jane7503:之前台東法院五十碗酢醬麵事件,人家的長官是挺自己人, 03/10 00:52
→ jane7503:如果是警察機關,大概就是先懲處再說.. 03/10 00:53
→ jordonmi:台東那個不知誰定的= = 但他們長官是挺自家人 03/10 01:01
→ tak0hareluya:好像...司法院所屬機關不得刪減~只能加註意見 03/10 05:22
推 np75:除了投訴某組之外,不賠錢民眾還有很多大絕可以放 03/10 15:30
推 beautiful22:弱勢 03/10 16:52
推 loveloser:如果東西真的壞了不能賣 協調一下我是覺得可以各退一步 03/10 17:36
推 blackskyz:民眾的招多的是,因為他們知道不只外面人,連警察都會先打 03/10 17:38
→ blackskyz:自己小孩給別人看 03/10 17:38
→ knightking:2000多....我反而覺得對警察形象沒加到分( _ゝ`) 03/10 19:29
推 augopf50123:這家超商旁的豆漿店我從小吃到大(重點錯誤) 03/12 14:55
推 joh1214:「國賠」...呵呵 03/13 21:07
推 snowday:這需要分局的時候 他們哪去了??Y 03/14 06:18
→ UponSunrise:國賠不可能會成立 別傻了 03/14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