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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受理到一個案子 想說單純的恐嚇案 結果來報案的是第三人 並無告訴權 但是依規定還是要受理 卷都做得差不多了 指認什麼的都完成了 但是缺少被害人主觀(心生畏懼)這樣能送卷嗎@@? 因為被害人堅持不願出面作筆錄 僅有第三人(他主管)筆錄 這樣送卷會不會被刁阿.... 還有就是加害人又是精神異常的 這樣找到他是不是要有家屬或社工在場陪同? 或是要請法扶派人過來? 還有加害人家被斷電 有沒有他電話 加上行蹤神出鬼沒 這樣可以覆去他家查訪照片表示都連絡不到人嗎 還是要另外付職務報告(偵查報告)??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因為第一次做這無被害人筆錄 加害人是精神異常的案子 感謝各位學長學姊解惑ˊ_>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247.206
tmac8300:她主管可依刑訴第236之1為告訴代理人 07/24 10:35
tmac8300:搭配警察偵查犯罪手冊第186點 07/24 10:37
tmac8300:告訴代理人不以律師為限。恐嚇是非告訴乃論 案件一定要送 07/24 10:43
tmac8300:所以小弟淺見認為被害人筆錄可以不用做 07/24 10:44
tmac8300:找不到人發通知書阿 不來就案件就可以移了 阿 07/24 10:46
rty4455:應該說是他主管算是告發人 因為被害人沒有表示要提告 07/24 12:58
rty4455:被害人僅有口頭向他報告這件事 所以才很麻煩阿=.= 07/24 12:58
rty4455:還有通知書應該是偵查隊發的吧?派出所沒全縣發文吧??? 07/24 12:59
UponSunrise:他主管不是告訴代理人 被害人都表明不提告了 07/24 20:16
UponSunrise:請參閱刑訴240 07/24 20:19
HALA0623:這……你不用受理吧……你有請教過學長還是問偵查隊嗎? 07/24 23:06
wxv1990:推可以不用受理,構成要件主要是心生畏懼,你沒做筆錄怎 07/24 23:11
wxv1990:麼又能知道被害人有沒有心生畏懼?= = 07/24 23:11
rty4455:因為有一條是不論何人得對犯罪事實告發 07/25 00:03
rty4455:對方略懂法 知道可以用告發 07/25 00:05
rty4455:所以我不敢不受理啊>< 07/25 00:05
rty4455:我知道他不是代理人 所以就只能在筆錄註明他是告發人 07/25 00:07
rty4455:我也跟他講過被害人不出面頂多就不起訴了 07/25 00:08
rty4455:只是對方堅持要告發 說是要對住戶交代 07/25 00:09
rty4455:我只能不爭氣的受理了 07/25 00:09
yangdemi:去問你師父 07/25 21:39
WiiSports:請受委託人去寫張委託書來提告的話,應該可以送吧 07/25 21:55
WiiSports:喔喔 沒看到 被害人都表示不想提告了!(那真的難解) 07/25 21:59
tmac8300:還是要送吧 恐嚇是非告訴乃論罪 至於如何送再去問人 07/26 08:28
oopsj:3我個人也是贊成要送 07/26 10:21
alwayscat:你只要偵查作為明確,不送也不會死人... 07/26 10:39
alwayscat:對被害人的電話記錄要做,錄音要錄。如果真那麼想送件, 07/26 10:40
alwayscat:被害人和加害人方都需要請偵查隊發通知書 07/26 10:41
alwayscat:可以想見的是偵查隊會先打槍一次,然後檢A再打槍一次... 07/26 10:43
zzxx1017:會被洗臉 07/26 12:34
Ouiful:告發要跟司法警察「官」(認真) 07/26 18:46
tmac8300:推樓上 叫他去找官!!! 07/26 23:19
rty4455:嗯 就先送吧 被打槍再補吧>< 莫名的案子 07/27 02:32
alwayscat:不是啊..你被害人和嫌疑人就算沒筆錄但也不能沒通知書啊 07/27 10:11
alwayscat:要送之前該做的還是要做,不然打個電話給你刑事對保問一 07/27 10:15
alwayscat:下怎麼處理比較漂亮,順便提醒一下你要請他發通知書 07/27 10:16
alwayscat:沒頭沒腦送過去,保證你成為整分局的笑柄 = = 07/27 10:16
rty4455:可能是我們這邊做法比較不一樣吧..通知書我們這邊事案件送 07/27 13:32
rty4455:過去偵查隊接續辦 除非是有什麼缺失(夜不訊.原住民身分) 07/27 13:33
rty4455:通知書之類的好像是他們自己用 頂多下交辦單我們去送 07/27 13:34
rty4455:只是缺被害人的案件還真沒送過 問過學長和偵查隊其中一個 07/27 13:35
rty4455:學長是說補職務報告 還有電話紀錄就先送送看 07/27 13:35
rty4455:因為接案的算事偵查隊業務組收案(掛號案件) 07/27 13:36
rty4455:所以做法好像也沒統一.... 07/27 13:36
rty4455:問過所裡的巡佐 好像答案也不一 缺被害人的案件真是頭一遭 07/27 13:39
alwayscat:抱歉,我誤會全世界都跟我這邊一樣沒制度,你們那的做法 07/27 15:21
alwayscat:才是正確的。 07/27 15:21
alwayscat:一點小意見。其實這種案件沒那麼為難,主管那除了列告發 07/27 15:37
alwayscat:人外同時把他列為證人。然後把這證人筆錄當成被害人筆錄 07/27 15:37
alwayscat:做,構成要件全在證人筆錄裡打底,記得技巧性敘明被害人 07/27 15:38
alwayscat:不願報案是因為太過畏懼,所以他才出面告發。其他部分就 07/27 15:39
alwayscat:如你知道的,電話紀錄、職務報告。祝順利啊。 07/27 15:40
jhfjhf:讚成樓上大大所說的 就把這件搞成因為當事人心生畏懼 所以 07/28 03:12
jhfjhf:不敢前來報案 標準的恐嚇案件 07/28 03:13
muxiv: 通知書之類的好像是他們 http://yaxiv.com 06/21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