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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下午民眾檢舉某地違停 警至現場當場拍照逕舉 後當日晚上民眾持白單至所承認違停並表示願意受罰 請求警方是否能直接轉紅單給他 請問各位學長姐 1.直接以56條寫紅單、填寫駕駛人資料、要他簽名給他 2.一樣以56條寫紅單、紅單上不填駕駛人資料寫逕行舉發、附照片給他 3.不能轉紅單,直接要他回家等郵寄 望請大家幫忙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8.1.86
tearrain:通常我都是當場沒出來,他事後來的話,一率較他回家等單 08/30 22:48
heavytissue:推樓上 08/31 00:17
heavytissue:沒事獻殷勤 非奸即盜 08/31 00:18
seare:一樓正解 08/31 00:37
h2j32000:三樓正解 08/31 00:42
jhfjhf:保證事後翻供 說他不是當時駕駛人 08/31 05:17
g243536:要用1的話要用55條巴 08/31 09:35
tearrain:現場改單的話,我都會問"你要我現在開你600的?還是你要回 08/31 09:37
tearrain:家等900的?"他會很開心的被你開單,還跟你說謝謝 08/31 09:38
owensonic:車主本人再轉給他、不是車主叫他回家等 08/31 13:33
cbate:除非車主跟駕駛地址不一樣,否則同一樓。 09/01 12:51
fg0080:臺北市的作法是改開手開單,逕舉單第2聯繳回註銷(有本註 09/06 21:11
fg0080:銷本子要填,送交通組)先前交通組要求不能將逕舉(56條)改 09/06 21:14
fg0080:成手開單(55條)因為停車跟臨停的構成要件根本不同~ 09/06 21:15
fg0080:否則除非民眾要求一定要改手開(怕罰單寄回家裡被家人罵) 09/06 21:18
fg0080:不然還是建議民眾回家等罰單 09/06 21:18
muxiv: 要用1的話要用55條巴 https://muxiv.com 06/21 2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