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earrain:通常我都是當場沒出來,他事後來的話,一率較他回家等單 08/30 22:48
推 heavytissue:推樓上 08/31 00:17
→ heavytissue:沒事獻殷勤 非奸即盜 08/31 00:18
推 seare:一樓正解 08/31 00:37
推 h2j32000:三樓正解 08/31 00:42
推 jhfjhf:保證事後翻供 說他不是當時駕駛人 08/31 05:17
→ g243536:要用1的話要用55條巴 08/31 09:35
推 tearrain:現場改單的話,我都會問"你要我現在開你600的?還是你要回 08/31 09:37
→ tearrain:家等900的?"他會很開心的被你開單,還跟你說謝謝 08/31 09:38
推 owensonic:車主本人再轉給他、不是車主叫他回家等 08/31 13:33
推 cbate:除非車主跟駕駛地址不一樣,否則同一樓。 09/01 12:51
推 fg0080:臺北市的作法是改開手開單,逕舉單第2聯繳回註銷(有本註 09/06 21:11
→ fg0080:銷本子要填,送交通組)先前交通組要求不能將逕舉(56條)改 09/06 21:14
→ fg0080:成手開單(55條)因為停車跟臨停的構成要件根本不同~ 09/06 21:15
→ fg0080:否則除非民眾要求一定要改手開(怕罰單寄回家裡被家人罵) 09/06 21:18
→ fg0080:不然還是建議民眾回家等罰單 09/06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