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aworld (一顆樹)
看板TPC_Police
標題Re: [抱怨] 有沒有不叫救護車不算欸吐的八卦
時間Sun May 4 02:50:24 2014
首先先聲明看你的文章有點累,
你是指高雄的某分局長很天兵(打狗某芬頭很天冰)。
我想應該是這樣吧,
你在指為何交通事故A2案件沒有送醫就要指定派出所處理,
明明有交通分隊也有受傷為何不指定交通分隊的員警處理這樣的意思。
其實每個區域會因為地點或區域因時因地制宜。
澄清一
向台中台北市大小車禍案件一律由交通分隊處理,
但是還偏遠的山區像和平的深山處車禍無論A1.A2.A3或高速公路一律由派出所或國道員警處理
在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沒有指說車禍一定要由交通分隊處理,
而事故處理獎勵辦法也包含派出所員警處理交通事故的獎勵。
澄清二
車禍案件非刑事案件,
除了不受理外,只要受理就沒有吃掉了問題,
民眾受傷一樣可以申請強制險,
而你所指的數據美化問題用這樣的手法簡直太粗糙了,
他們不至於用這樣的手法去掩飾數據,
像A1案件一定會有刑案紀錄,警政署只要查過失致死的案件比對該縣市的A1案件,
無論怎麼掩飾一樣都是無用的,
而A1事故組可以選擇或不選擇通報,
但對於案件的本身是沒有影響的,
所以說A2事故的發生實際還是列入統計的的
差別在於這個分局長或是局長或總局交通事故組任何只要是派出所處理的事故,
通通不列入A2計算,這樣的數據可以得到美化,
誠如前言發生的A2數仍然一樣,真實數一樣查的到,
除非像刑案沒受理,否則凡處理必留下痕跡。
※ 引述《grimma04743 (grimma)》之銘言:
: 打狗某芬頭很天冰,下達如果交通事故當事人不願意叫救護車送醫,不能叫腳痛隊來畫圖做欸吐,言下之意,就是要用一般欸三處理
: 小弟很衰小,處理了一個不願意叫救護車的事故,可是身體擦挫傷超級明顯
: 結果事後當事人自己去醫院檢查,拇指還斷掉
: 現在為了交通事故發生率降低可以這樣搞就對了啦,根本只是數據漂亮啊!頗喝
: 不過最後我還是怒用欸吐上傳(^__^)
: 有沒有這樣要去哪裡檢舉比較好的八卦?
: 根本漠視當事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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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onSunrise:回一下 高速公路本來就是國道處理... 05/04 14:06
推 P1986625:為什麼被捷運撞是給派出所處理 05/04 22:06
推 t158384991:警署刑偵字第7248號函 05/05 09:18
推 seaman675:話說怎麼會有被捷運撞??再說捷運隊到底是處理哪一個區塊 05/05 16:40
→ seaman675:不知道版上有沒有捷運的學長可以來解說一下 05/05 16:40
→ aiuiokxx:捷運基本上只處理車廂內的案件 05/06 00:08
→ Ouiful:您所瀏覽的網頁不存在」 05/06 08:55
推 blackskyz:之前北市有公文,捷運警察隊只處理車廂內案件,捷運建築 05/06 10:26
→ blackskyz:物內還是算轄區派出所的 05/06 10:26
推 P1986625:我知道有公文阿,既然捷運警只處理車廂內案件,那派出所 05/06 15:56
→ P1986625:的巡邏箱也應該設在捷運站跟車道之間吧 05/06 15:56
→ P1986625:不然出事還不是叫派出所 05/06 15:57
→ mingly:這個邏輯就像是校外有巡邏箱,校內刑案也是叫派出所處理 05/07 19:50
推 P1986625:如果捷警跟校警差不多的話,我就懂了 05/09 13:13
推 smt963:所有的事都是派出所的事~這樣想就對了~ 05/09 14:35
→ b7061334:如果說比照校警,會讓人秒懂 05/09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