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k916829 (Niar)
看板TPC_Police
標題[新聞] 不能調通聯 遺失手機滿警局
時間Mon Sep 1 22:27:59 2014
新聞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E4%B8%8D%E8%83%BD%E8%AA%BF%E9%80%9A%E8%81%AF-%E9%81%BA%E5%A4%B1%E6%89%8B%E6%A9%9F%E6%BB%BF%E8%AD%A6%E5%B1%80-193200482.html
----
新聞內容:
新修正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實施之後,對拾得的手機,已無法隨時調通聯紀錄追查失主,苗
栗警方近三個月內收到十多支遺失手機,只能乾瞪眼,員警大吐苦水,「手機愈堆愈多,
只能等拾得人領回去」;相對地,遺失手機要物歸原主,也越來越難。
承辦拾得物的員警表示,他們通常會先嘗試回撥手機內通話紀錄留下的號碼,詢問對方手
機所有人是誰,但如果遺失的手機有設定密碼,警方無法解開,依通保法又無法根據手機
或SIM卡序號向電信業者調資料,只有被動等手機所有人領回。
警方表示,通保法修正乃基於保護民眾的權益,但相關「後遺症」可不少。對警方來說,
調閱任何通聯記錄,僅限最重本刑三年以上犯罪,另須待檢察官認定有事實足認通信紀錄
及通信使用者資料,確認有偵查必要及關連時,才能以書面向法院聲請核發調取票。
警方現在的作法,拾得人將撿到的手機拿至派出所報案,警方受理過後,限於通保法的規
定,無法「即時」從手機內調取通聯記錄,只能等待公告半年過後,再通知拾得人領回。
「三個月來已累積十支,其中不乏蘋果、三星及HTC等知名大品牌,很多還是新的」,
警方對無法讓這些手機物歸原主,也相當無奈。
>民眾過去遺失手機,警方大多仰賴調閱通聯方式找回;拾獲者若占為己有,多半會換S
IM卡再使用手機,或賣給特定通訊行,但只要有通聯紀錄,就會留下手機序號和手機號
碼,警方可循號碼就能查到使用人,幫失主找回手機,也能究辦拾獲者的侵占罪責。
----
手機不用偷了,報拾得物等六個月自然變你的~
只不過你拿到時已經過半年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34.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TPC_Police/M.1409581683.A.876.html
→ freakevelyn: 等半年新機都變舊機了 09/02 09:43
→ disdark: 等半年機皇都不機皇了 09/07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