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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蘭提大的回覆。 先說聲抱歉,前頭的文章確實有些部分未釐清。 我文章的目的主要是探討"在TRPG之下"的角色扮演,而非全部的角色扮演。 有部分提及角色扮演的地方可能省略了"TRPG下"幾字,若造成誤解請見諒。 我提的角色扮演跟蘭提大之前RP系列所提的角色扮演,基本上包含的範圍很不同。 如果有人因此而誤解也在此解釋一下。 ※ 引述《lantieheuser (lanti)》之銘言: : ※ 引述《behemoth (貝西摩斯)》之銘言: : : 這問題或許每個人想法不盡相同,但是我想都可以用這句話總結: : : 因為這是個角色扮演遊戲,而不是一部小說、一部戲劇、或是一部電影。 : : 它可能有小說或是戲劇的一些元素存在,但是在許多地方仍然不同。 : : 這些不同大致可歸納成以下三點: : : 1.是一群人在說故事,而非一個人說故事;每個人都有機會說故事。 : : 2.你看得到只有他人外在表現,而無法窺探一個人內心的思緒變動。 : : 3.由玩家自己所見所聞來評定其他角色,而非透過旁白告訴你這是怎樣的一個人。 中間恕刪 :  根據你的三點結論,我提出三點反論: : 1.戲劇多半也是一群人的活動而非一個人的活動,很像角色扮演遊戲的即興 :   話劇也是戲劇的一種。 :  2.你通常也只看得到戲劇人物的外在表現,也只能從其外在表現推測其內心 :   世界;可以描寫內心的只有小說漫畫,但小說作家通常不喜歡做這種事, :   因為太過直白。 :  3.如果你去上劇本寫作的課程,然後寫一堆旁白來解釋角色內心,你一定會 :   被修理。你可以回想一下除了台灣的八點檔你看過多少戲劇旁白? 這邊我想做一些澄清。 誠如我先前所提,TRPG的角色扮演確實含著一些戲劇的元素。 您所提的第2和第3點確實是戲劇和TRPG的角色扮演所共有的元素。 但是第1點並非是我原文所提及的意思。 它是一群人活動,但是可能有著不同的目的。 跟話劇通常會有一個共同的主題,玩家順著同一個目標發展是很不同的。 因此我原文才是用一群人在說故事--因為每個人想說的故事結尾可能都不同。 相關的敘述可見後頭的段落,將會有進一步的說明。 : : 正因為有這些不同,所以TRPG的角色扮演,也必須跟其他三者不同。 : : 第一個不同造就規則的源頭。 : 讓我這麼說: : 1.角色是特徵的組合 : 2.遊戲為了競爭而存在 : 3.規則是一種限制 : 4.角色的某些特徵比較容易被規則限制 : 從而: : 1.角色扮演遊戲是用規則限制角色特徵的一種美感競賽(類似跳水和體操) : 2.參賽者的某些表現雖然能提高表演的水準但不被規則評價. : 3.美感競賽需要評審(裁判);玩家是角色扮演遊戲的唯一評審. : 4.玩家對遊戲內容的評審需要符合規則. : 5.參賽者的某些表現雖然能提高表演的水準但不被規則評價.(比方選手的表情和服飾) : (在RPG中代表的意義就是玩家很多未被規則限制的表演只有趣味,但不受規則 :   背書,也不應當做遊戲表現來討論) 我很喜歡這一段。 簡潔、明瞭,我很少看蘭提大的文章一看就知道你要說什麼!(爆) : : 是的,無庸置疑,規則是種限制。 : : 但是與其說是限制,我倒是比較傾向說它是一種公約。 : : 限制可以沒有理由,但公約一定是為了某個目的而產生。 : : 在TRPG裡,這個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都能順利的說故事。 :  再一次劇本也是一種公約,即興話劇也是在一個簡單的公約下較 :  自由的表演;它們都不需要規則也運作得很順利. 有了公約就表示有了規則了。 後頭又說它們都不需要規則也運作得很順利,顯得有些怪怪的。 而TRPG的規則未必要很數值化或是某個精心設計的判定方式。 「遇到紛爭由主持人引導解決結果」 「每個人只有至多三分鐘的台詞」 「戲劇的目的最後要引入到女主角的病逝」 這些都可以當做是一個TRPG的規則。 它可能不會賣,但它就是一個特別版的TRPG。 : : 讓玩家自由發揮或許很好,但不免會引起爭議: 中間恕刪 : : 是故,我們才需要規則,把那些會引發紛爭的部分規則化。 : : 透過規則化,好讓大家的故事有了個公道的依據。 :  這才是遊戲真正不同於戲劇的地方。 :  戲劇對衝突的結果有預設立場,遊戲(比賽)是用競爭來解決衝突。    這裡我有些許微詞。 正是因為每個人所希望的戲劇都下了"不同的"預設立場,所以才要規則解決衝突。 是故,我前頭第1點的用詞是「一群人在說故事」,而非「一群人一起活動」。 因為每個人都述說著不同的故事,所以需要規則來妥協。 規則在TRPG裡的目的,應該是"妥協"而非"競爭"。 規則有時候只是用來模擬這世界可能發生的結果,只是客觀陳述。 而正因為是藉著規則,妥協了每個人的劇本,於是乎每個人的腳本失去預設立場。 沒有預設立場,我覺得這也是TRPG的角色扮演,和戲劇有很大不同的地方。 : : 而第二個不同則影響了TRPG呈現的方式。 : : 小說裡可以有旁白來提示、闡述,說明這是一個怎樣的角色。 : : 但是TRPG裡面卻沒有,我們對一個人(PC或NPC)的印象,完全仰賴他的表現。 : : 一個角色可以有很多的角色特質,但是只有能表現出來的會被寫在故事裡。 : 這邊跳題了,但我猜你想說明不能表現的角色特質沒有意義。 : 實際上,無論小說或劇本,要不是根據角色特質發展故事,要不是根據 :  故事設計角色特質,沒有例外的。前面我也提過,劇本不太喜歡用旁白, :  小說的旁白比較多,但很多小說家也不喜歡這種表現方式,因為那在藝術 :  表現上的層次比較低。 :  回過頭來,角色扮演遊戲中角色特質能不能表現出來和規則沒有關係, :  它能不能表現出來受到和戲劇活動中一樣的限制(空間,對象,時機) :  所以角色特質的原則和劇本寫作角色的原則一樣,越簡單越好。 :  至於不可規範的特徵我前面也說過了,他可以在遊戲中表現,但不能 :  被規則評價。(你不能因為這小女生好可愛就給她比較高的體操分數 : ,雖然這事情難免會發生) 是的,Bingo。 寫到這裡的時候其實我已經睏了。 感謝您幫我補充了一些細則。 這部分其實還有很多地方可以探討,有機會再提好了。 : : 你可以是個縱觀全場、軍事上不可以或缺的指揮官; 中間恕刪 : : 跟小說、劇劇、電影都不同。 :   我直言,我認為這一段再一次地陷入了混亂,把角色扮演, :   角色扮演遊戲;可規則化,不可規則化的部份都全部混為一談。 :   讓我再提醒一次 :   1.體操表演不需要規則,但體操比賽需要。 :    角色扮演不需要規則,但角色扮演遊戲需要。 :   2.體操是美感的表演,體操比賽是美感的競賽。 :    角色扮演是美感的表演,角色扮演遊戲是美感的競賽。 :   3.你可以在體操競賽中涵蓋不受規則限制的演出,但他們不計分。 :    你可以在角色扮演遊戲中發展不受規則限制的特徵,但他們不應 :    列入評審(這也是多數角色扮演遊戲玩家最常犯的問題,把不可 :    規則的部份當做遊戲的主體,或希望將難以規則化的部份以規則呈現) 我在講這段的時候確是全部。 不過我不小心把我原文都刪掉了~ XD 有機會再把這邊整理一下好了。 :) : : TRPG是透過玩家的眼睛在看世界,而非透過作者、演員、導演的眼睛來看世界。 : : 是故鼻青臉腫的史東可以是個大話精,但也可以是唐吉軻德。 : : 端看你看到了些什麼。 :   從後現代的觀點來看,詮釋任何藝術的權力都回到了觀眾或聽眾身上。 :   就像前面提到的,玩家是角色扮演遊戲的唯一評審。 :   評審當然可以看到任何東西也可以打他們喜歡的分數,但那不表示全世 :   界的評審水準和程度都一樣。 :   誰都可以畫畫,但不表示大家都畫得一樣好。 是的,可能正是如此。 :) --- 其實我不知道這樣的猜測對不對?:p 蘭提大對TRPG的看法比較近似於「遊戲中摻入了角色扮演的元素」,可以這樣說嗎? 我看了您之前一系列標題為"RP"的文章很感興趣。 不過文章一直未推論到TRPG的規則與角色扮演的部分。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蘭提大對這部分的看法。 :p 我覺得這部分我的想法可能會比較不同。 我同意把角色扮演和遊戲這兩個元素解離出來看。 但我更強調注意這兩者間的互動,以及組合出來的東西。 因為角色扮演遊戲它可能存在著角色扮演和遊戲所沒有的意義。 就好像把國這個字拆解成"口"和"或",你無法從口和或當中得到"國"這字的意義。 (是的,沒錯,這裡有點完形的fu) -- 人老了,提筆回文突然覺得好累好累。 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3.97
kicca:說文解字:或,邦也。從口從戈,以守一。一,地也。 09/25 00:01
behemoth:這個舉例確實舉得不太好 XD 09/25 18:00
scbhung:唔…所以圈起來的地稱之為國… 09/25 21:11
behemoth:其實也不是說圈起來才稱為國這樣,是為了要與或區別 09/25 21:27
behemoth:因為或有惑之意,是故從□者為國,從心者為惑 09/25 21:28
Dark2001:釣魚台是台灣的! 09/25 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