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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會昨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重建時程以三年為期,經費以 一千億元為上限;另以緊急救災需要為由,明定中央行政機關得於特別預算案未完成法定 程序前,先行支付其一部分。 天啊!一千億,災民真的要幫忙,這其中不知又有多少民脂民膏要投入水坑了。 如果發給災民,假設有2萬人,那一人可領500萬,我覺得還是直接發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16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