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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面電視牆, 一開始從早上六點廣播到晚上十一點,經社區抗議後,改七點開始, 這是一個熱鬧的社區,平常沒人會注意我,但清晨人車稀少,很容易吵到人, 社區中若有人因此長期失眠,因而感冒貧血中風乃至得到癌症者, 你們不要怪我,要怪也要怪我老闆, 若因此而有個三長兩短,閻老爺前面也不要告錯人, 如果我是老板,他是電視牆,事情就不會這樣了. 我賣的是廣告,我也知道沒有人喜歡看廣告,所以所有的廣告都以插播的形式, 在精彩的節目暫停時,使觀眾心干情願看下去,才不會錯過後面的節目, 但是我的老闆不肯花錢,他只想用"吵"的方式,讓觀眾注意到廣告, 所以除了廣告本身的音響效果外,每幾分鐘就叮叮噹噹一番, 換來的是別人不耐煩的看我一眼--白眼, 有那多看我幾眼的,都是被我吵到受不了的,很多的--怨恨之眼, 其實,也有那在車內或距離較遠聽不到聲音的,也會欣賞一下我的美麗, 可是沒有跑馬燈的有趣新聞,也沒動人的節目,多看二次也就沒興趣了 也不能完全怪我老闆, 他很窮,老婆也很窮,小三小四小五都很窮,不信可問他家的marya, marya是他的菲佣 小三小四小五是讀小學的三個孩子,很可憐都沒有司機可載他們上學, 所以老闆就拿不錢來了 我們是電視牆的廣告, 我只是一個廣告,一天重播數十次,別人不喜歡我也是理所當然的, 可是我這輩子沒有承受過這麼大的怨念, 這二天,不知是否受不了別人敢一直的檢舉他, 電視牆二十四小時的播放,老闆,救命阿,我再也無法忍受了 我是在中山捷運旁的電視牆,台北市的電視牆很多,有部份是我的兄弟, 等我老闆賺夠了,或許也在你家附近幫我弄個兄弟, 你就會了解我所說的 ---歡迎轉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8.1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