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75287 (彈珠汽水)
看板TTSH-Chorus
標題[閒聊] 詳細情形
時間Fri Feb 13 09:09:31 2009
就是我被美國移民局下最後通牒
我長期拿有綠卡 卻不住在美國
紀錄已經黑到不行
所以進來之後 我暫時回不去 一回去我就無法再來美國
但是根據台灣兵役條例法規定 役男出國不得超過兩個月
所以我在無法回台灣的情況下就永遠無法回台灣了 一回台灣就是違反兵役條例
可以吃免費的公家飯 應該可以探視吧 你們可以來看我醬...
目前情況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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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相簿放在簽名檔裡面。。。。是投資。是投資。是投資
不要點~不要點~不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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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跟你說"是投資"了還點 你是種花職棒的總教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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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5.85.96.177
推 kAmeiFan:那~三五年後不是也一樣?? 02/13 11:57
推 windya:對阿 我的紀念品要到老了才拿得到嗎XD 02/13 12:39
推 starwatch:所以你得滯美多久才能回台灣啊? 02/13 16:32
→ s75287:三年後 我可以考公民 就不會像現在因這樣離開美國太久出事 02/13 22:02